●第一章 合同效力及相關問題
第一條【評判另行簽訂合同背離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的標準】
【條文解讀】
【實務研究】
一、合同實質性內容的理解
(一)工程範圍
(二)建設工期
(三)工程價款
(四)工程質量
(五)讓利、捐贈等問題
(六)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條款是否屬於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
二、其他合同實質性內容與中標合同“不一致”的理解問題
三、另行訂立協議,其內容對招標人更為有利的,亦可屬於“背離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
四、背離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的例外情形
(一)關於合理行使合同變更權的認定問題
(二)當事人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中標合同內容未約定或約定不明部分進行補充的,不構成“背離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
(三)當事人達成的結算條款不構成“背離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
第二條【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審批手續,施工合同是否有效】
【條文解讀】
一、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並不能涵蓋所有的建設工程規劃審批手續
二、未取得建設工程用地規劃許可證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
三、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規劃審批手續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
四、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規劃審批手續情形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補正時間
五、惡意不辦理建設工程規劃審批手續,並以此為由主張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持
【實務研究】
一、未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對施工合同效力的影響
二、未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對施工合同效力的影響
第三條【合同無效,如何認定損失賠償責任】
【條文解讀】
一、無效合同損失賠償責任的請求權基礎
二、無效合同損失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
三、施工合同無效損失賠償金額可參照合同約定的方式確定
【實務研究】
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損失賠償責任的過錯認定
二、承包人過錯導致合同無效,對發包人因合同無效造成的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一)工程質量存在瑕疵或不合格造成損失
(二)工期逾期損失
(三)承包人的其他過錯
三、發包人向承包人承擔合同無效損失賠償責任的情形
(一)發包人拖欠工程價款造成損失
(二)發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停工、窩工損失
(三)發包人過錯導致的其他損失
第四條【出借(借用)資質的責任承擔問題】
【條文解讀】
一、出借資質造成的損失責任屬於合同無效損失賠償責任,出借資質方和借用資質方對合同無效存在共同過錯,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二、由出借資質方和借用資質方就出借資質行為給發包人造成損失承擔連帶責任符合法律規定
【實務研究】
一、中標通知書的性質
二、未按招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簽署中標合同的法律責任分析
(一)如中標通知書的性質是“預約合同”,則違約方應承擔的是締約過失責任,並向守約方賠償損失
(二)如中標通知書為“本約合同”,則違約方應承擔的是違約責任
第二章 工程價款的結算
第五條【如何認定工程實際開工日期】
【條文解讀】
【實務研究】
……
第三章 建設工程造價鋻定
第四章 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
第五章 實際施工人權利的保護
第六章 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