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梅錦 著
定 價:35
出 版 社:中國法律圖書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2017年04月01日
頁 數:194
裝 幀:平裝
ISBN:9787519702489
●緒論
●第一章人格與刑法中的人格
●第一節人格的內涵及特征
●一、人格的詞源
●二、人格的內涵
●三、人格的特征
●第二節人格形成的影響因素
●一、遺傳因素對人格的影響
●二、環境因素對人格的影響
●三、對人格影響因素的分析
●第三節刑法中的人格
●一、刑法中人格的內涵
●二、人格與人身危險性的區別
●三、人格與其他相關概念的區別
●第二章人格與定罪量刑的關繫
●第一節人格引入刑法之緣由
●一、古代刑法之不足
●二、近代刑法之不足
●三、人格刑法之倡導
●第二節刑罰目的探究
●部分目錄
我國當下的人格刑法理論研究充滿了困惑,也富有活力。如何對人格刑法理論有個合理的建構,並將其切實有效地運用到我國刑法理論中去,從而為我國的定罪、量刑服務。
梅錦 著
梅錦,男,1984年11月生,江蘇揚州人,江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2006年於東南大學獲得法學學士學位,2009年、2012年分別於西南政法大學、重慶大學獲得刑法學碩士、博士學位。從事刑法學基礎理論方面的研究,發表學術論文三十餘篇。
序刑法的最終目的在於保障人權,然刑法的手段表現為刑罰。正所謂“兵者,兇器也,聖人不得已而用之”,刑罰作為當今社會最嚴厲的制裁措施,其適用必須保持足夠的謹慎。更為重要的是,法律並非良好的道德教化工具,刑法調整範圍過廣,其效果往往適得其反。要確保刑法適用之正當性,就必須以有效預防犯罪為其指導標準,這就要求將刑法研究的終極對像從犯罪行為轉向犯罪人,因為隻有人纔是犯罪行為的最終發動者,也隻有人纔能避免下一次犯罪行為的發生。可以說,“犯罪人是刑法學研究的出發點和歸宿”觀念的確立是近代刑法理論所取得的一項重要成就。綜觀形形色色之犯罪現像,為何在同樣的時空條件下,有的人實施犯罪,有的人卻奉公守法?實際上,即使是具有同樣遺傳基因的孿生個體之間,其是否犯罪的狀況也大不相同。其根本原因就在於,不同個體之間的人格狀況存在差異性。這種人格的差異決定了個體在不同的環境下會實施不同的行為,犯罪行為同樣也是行為人內在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