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第一章清末民初近代契約法體繫的初創第一節《大清民律草案》中的契約法制度一、契約自由原則的引入二、契約法規則小結第二節商事習慣調查中體現的契約習慣法規則——以《上海商事慣例》為例一、契約的內容二、契約的履行三、契約的訂立四、契約的效力五、契約的擔保六、契約的轉讓和終止七、對幾類特殊契約的規定小結第三節《民事習慣調查報告錄》中反映的契約習慣法規則一、契約的訂立二、契約的條款三、契約的效力四、契約的履行五、擔保六、違約責任小結第二章民初民法中的契約法(1911~1927年)第一節《中華民國民律草案》中的契約制度一、契約的定義和基本原則二、契約的分類三、契約的訂立和內容四、契約的效力五、契約的擔保小結第二節民初以司法實踐對契約法的補充一、大理院以判例、解釋例所確立的契約法規則二、民初地方審判實踐中所確立的契約法規則小結第三章南京國民政府時期的契約法(1928~1949年)第一節“中華民國民法”中的契約法一、民事行為主體二、法律行為三、契約的成立(要約與承諾)四、契約的內容與形式五、契約的效力六、契約的解除七、違約責任八、契約的保全九、契約的擔保第二節優選法院、司法院以判例和解釋例對契約法規則的補充一、對契約自由原則在內容上加以二、契約的訂立第三節近代契約法在地方民事審判中的存在一、南京國民政府時期的地方民事司法制度二、契約法原則及規則的適用——以江蘇省民事司法裁判文書為中心的考察(1927~1949年)三、全國其他地區民事審判中對契約法原則及規則的適用情況參考文獻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