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張麗麗 著
定 價:30
出 版 社:知識產權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6年08月01日
頁 數:214
裝 幀:平裝
ISBN:9787513043984
●緒論
●第一節研究背景
●一、修法過程以及制度適用中的激辯
●二、“居心叵測”訴訟的泛濫
●三、程序保障、訴權理論的發展
●第二節研究現狀與意義
●一、研究現狀
●二、研究意義
●第三節研究思路、研究方法與創新
●一、研究思路
●二、研究方法
●三、創新
●第一章第三人撤銷之訴概述
●第一節第三人撤銷之訴的概念
●一、第三人撤銷之訴的概念界定
●二、第三人撤銷之訴與相關制度辨析
●第二節第三人撤銷之訴的性質與特征
●一、第三人撤銷之訴的性質
●二、第三人撤銷之訴的特征
●第三節第三人撤銷之訴的構成要件
●部分目錄
2012年我國修改《民事訴訟法》時在第56條增加了關於第三人撤銷之訴的規定,在我國虛假訴訟案件頻發,案外第三人權益屢遭侵犯的特殊背景下,賦予未參加訴訟的第三人提起撤銷之訴,向作出生效判決、裁定或調解書的人民法院申請撤銷侵犯其民事權益的相關裁判或調解書的權利,從制度層面加強了對案外第三人權益的救濟。相對於域外立法而言,我國的第三人撤銷之訴有著特殊的制度背景,但其在《民事訴訟法》中的規定僅為一款,過於單一的立法設計無疑增加了制度適用的難度,相關程序規則的粗糙以及多種救濟程序並存的混亂局面決定了現有制度存在相當大的完善空間。我國的第三人撤銷之訴制度應該在原告資格、客體要件、撤銷事由、程序構建、法律效力等方面進行反思與精致化構建,促使其由抽像走向具體從而很終形成規範化的運作。同時還必須釐清第三人撤銷之訴與相關制度之間的界限並合理安排其法律適用。在對第三人撤銷之訴的研究過程中應正確認識並處理第三人利等
張麗麗 著
張麗麗,女,1977年出生,籍貫陝西,中國政法大學民事訴訟法博士,研究方向:民事訴訟法,西安理工大學人文與外國語學院講師。
2012年我國修訂《民事訴訟法》時在第56條增加了關於第三人撤銷之訴的規定。在我國虛假訴訟案件頻發,案外第三人權益屢遭侵犯的特殊背景下,賦予未參加訴訟的第三人提起撤銷之訴,向作出生效判決、裁定或調解書的人民法院申請撤銷侵犯其民事權益的相關裁判或調解書的權利,從制度層面加強了對案外第三人權益的救濟。相對於域外立法而言,我國的第三人撤銷之訴有著特殊的制度背景,但其在《民事訴訟法》中的規定僅為一款,過於單一的立法設計無疑增加了制度適用的難度。相關程序規則的粗糙以及多種救濟程序並存的混亂局面給立法設立之初第三人撤銷之訴制度的適用提出了嚴峻的挑戰。2015年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以下簡稱《民訴法解釋》)施行。《民訴法解釋》對於第三人撤銷之訴適用中的相關具體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包括第三人撤銷之訴受理的條件、適用中的具體程序以及與相關程序的銜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