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是《法律進化論》繫列的第四部,也是研究法律進化問題最關鍵的一環。復仇問題是中國法律傳統中最典型的爭議問題之一,也是世界各國法律文化中最古老的共同問題之一。穗積陳重在博覽了古今內外的復仇事例後,認為復仇為個體力的作用,而刑罰為社會力的作用。此個體力隨著文明進步集中轉換、進而產生社會力,公權制裁的刑罰就替代了私力制裁的復仇。在討論法律進化理論之初,需要了解法的起源,通過私力公權化來論證法律誕生之緣由。本書是關於法律史研究的一部力作,盡管以全球法律文化中的復仇現像為討論對像,但是因為中日歷史文化的特別親緣關繫,穗積先生在該書中更多地是以中國歷史史料和歷史背景為研究基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