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編 法的基礎 自然法的原則
第一章 自然法與德國
第二章 社會秩序、正義與法
一、社會秩序與正義的區別及相互關繫
二、開化定居民族社會秩序與未開化民族社會秩序的基本區別
三、開化定居民族個人主義社會秩序的要素
四、開化定居民族個人主義社會秩序的命運
五、法同社會秩序和正義的關繫;自然法
第三章 權力、秩序、自由與客觀主義法學派的錯誤
下編 法的生命 人為法的形式
第一章 論團體及其創建(試論社會生機)
第二章 不可預見理論與社會團體支配的契約
第三章 法律治理與法律實體——評阿爾·薩努裡的《英國判例中契約對個人工作自由的》,評裡昂比較法研究所的成果
一、阿爾·薩努裡的標準—指令與法律論
二、同行政法和普通法的對立相關聯的法律治理和法律論
三、法律規則和標準—論對整個人為法體繫的意義
譯名對照表
譯後記
《法源——權力、秩序和自由》一書,由世界知名的法學家、社會學家,團體法學派的創始人莫裡斯·奧裡烏所著。其多種著作蜚聲國際學界,本書繫統闡述了自然法與人為法中關於權力、秩序和自由的基本內容及其沿革,並專門介紹了自然法在德國的際遇。已多次再版。毫無疑問,對發展中國家而言,此書頗類他山之石,可資借鋻。本書譯者為魯仁,曾翻譯過《法國行政法》並在本館“公法名著譯叢”中出版。本書由作者的六篇文章節錄萃取而成,被編為兩部分,每一部分有三章,每章圍繞一個中心問題展開論述。全書涉及面較廣,所談問題較多,旁征博引了英、德、意、西、拉丁等多種文字的古今觀點,作者對個人主義的內涵,法律的實質,自由、權力與秩序之間的互動關繫,社會團體的歷史地位,權力監控的意義和途徑等等,均從自己的角度作了比較獨到而詳盡的闡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