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一、邊界概述
二、劃界概述
三、邊界爭端概述
四、領土法發展的新趨勢
五、領土與邊界爭端解決的新趨勢
第一章 有效控制規則概述
第一節 有效控制規則的含義
第二節 有效控制的構成要素
一、有效權威的行使
二、占領意圖
第三節 有效控制的範圍
第四節 有效控制規則在司法實踐中的適用
一、1928年帕爾瑪斯島仲裁案
二、1931年克利柏頓島仲裁案
三、1933年東格陵蘭島法律地位案
四、1953年敏基埃群島和埃克裡荷斯群島案
五、2002年利吉丹島和西巴丹島主權歸屬案
六、2008年白礁島、中岩礁和南礁主權歸屬案
第五節 對有效控制規則的評價
一、有效控制規則的法律地位
二、有效控制規則的效力根據
三、有效控制與先占
四、有效控制與取得時效
第二章 有效控制規則肇源
第一節 “有效控制”起源於歐洲列強為瓜分非洲而創立的有效性原則
第二節 有效控制規則是一種發端於國際司法判例的領土主權證明方法
第三節 國際司法機關認定有效控制的標準
一、認定有效控制的主觀要件
二、認定有效控制的客觀要件
第三章 國際司法機關適用有效控制規則裁判領土爭端的法理分析
第一節 有效控制規則是國際司法機關類比國內私法的產物
一、“有效控制”是類比“占有”的產物
二、將“有效控制視為領土主權權源”是類比
“占有與本權關繫”的產物
三、有效控制規則的推理模式是類比“占有權利推定”的產物
第二節 國際司法機關在審理領土爭端時類比國內私法的原因
一、類比國內私法是國際司法機關的慣常做法
二、傳統國際法中有關領土取得的規則難以作為裁判規範
三、避免國際司法機關作出“案情不明”(non liquet)的斷定
第三節 國際司法機關在審理領土爭端時類比國內私法的正當性
一、在審理領土爭端時類比國內私法是國際司法機關的“固有權力”
二、國際法中的領土爭端與國內私法中所有權爭議具有相似性
三、不存在確切證據的領土爭端屬於相關國內私法規則立法目的所意指的事實類型
四、適用有效控制規則有利於妥善解決領土爭端
第四章 與有效控制規則適用相關的幾個法律問題
第一節 關鍵日期
一、關鍵日期的概念界定
二、關鍵日期的適用範圍
三、關鍵日期的選擇標準
第二節 承認、默認與禁止反言
一、承認、默認與禁止反言在國際法中的定義
二、承認、默認與禁止反言作為劃界法律依據的原因
三、承認、默認與禁止反言在領土與邊界爭端解決中的適用
第三節 衡平調整
一、概述
二、國際法中的衡平概念
三、衡平調整應考慮的因素
四、衡平調整的方法
第四節 從相關史料中遴選劃界證據
一、從陸地國界及邊境相關史料中遴選劃界證據的必要性
二、從陸地國界及邊境相關史料中遴選劃界證據的規則
三、從陸地國界及邊境相關史料中遴選劃界證據的標準
結論
一、有效控制規則是一種推定
二、有效控制規則是一種附條件的領土與邊界爭端解決方法
三、有效控制規則的內核是對爭端當事國的有效控制證據進行權衡與比較
四、有效控制規則是一種以關鍵日期為時間基點的反溯式事實認定方式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