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 論
一 選題依據
二 研究現狀
三 研究方法
第一章 仲裁裁決與既判力:歷史、法理與比較分析
第一節 仲裁裁決既判力的歷史考證
一 既判力詞源考與觀念源流
二 仲裁裁決既判力的歷史源流:從觀念形態走向法律形態
第二節 仲裁裁決既判力淵源的理論解讀
一 司法權論的解讀
二 契約論的解讀
三 混合論的解讀
四 自治論的解讀
五 評論與思考
第三節 仲裁裁決與民事判決:既判力之異同
一 民事判決既判力的基本框架
二 仲裁裁決與民事判決既判力的一致性
三 仲裁裁決與民事判決既判力的差異性
第二章 仲裁裁決既判力的範圍、效力內涵及其適用標準
第一節 仲裁裁決既判力的範圍
一 主觀範圍
二 客觀範圍
三 地域範圍
第二節 仲裁裁決既判力的效力內涵
一 終局效力
二 排斥效力
第三節 仲裁裁決既判力的適用標準
一 當事人一致
二 訴因一致
三 請求一致
第三章 比較法背景下仲裁裁決既判力
第一節 普通法繫的視角
一 訴因禁反言
二 爭點禁反言
三 既有救濟
四 禁止程序濫用
第二節 大陸法繫的視角
一 若干一般問題
二 “三重因素一致”標準的嚴格適用
三 既判力客觀範圍的適度擴張
四 既判力在仲裁中的適用
第三節 相關國際仲裁法律及規則下的既判力
一 《紐約公約》與《華盛頓公約》
二 UNCITRAL《示範法》
三 UNCITRAL《仲裁規則》及若干機構仲裁規則
四 關於處理仲裁裁決既判力問題的指南規則
第四節 國際仲裁中既判力準據規則
一 既判力適用方式:基於職權抑或被動適用
二 既判力準據規則之確定
第四章 仲裁裁決既判力的實踐問題
第一節 裁判間的既判力問題
一 部分裁決與最終裁決之間
二 仲裁庭之間
三 法院和仲裁庭之間
第二節 既判力在構建“多方當事人仲裁”中的考量
一 何為“多方當事人仲裁”
二 既判力考量:通過“多方當事人仲裁”避免裁決衝突
第三節 國際投資仲裁裁決既判力的困境與挑戰
一 主權國家拒絕執行裁決:裁決終局效力之現實考驗
二 同案不同裁問題:投資仲裁上訴機制之評估
第五章 仲裁裁決既判力典型案例的實證分析
第一節 “爭點禁反言”的典型運用——以European Re案為例
一 案情介紹
二 既判力原則的適用與本案的分析
第二節 “三重因素一致”標準的理性突破
一 “三重因素一致”標準的機械適用:以Lauder案為例
二 “三重因素一致”標準的理性突破:以Apotex案為例
第三節 從“中天仲裁案”看我國法院處理仲裁裁決既判力問題的方法
一 前項關聯仲裁:JCAA(東京)04-05號裁決
二 本案之仲裁:JCAA(東京)07-11號裁決
三 對我國法院處理該案既判力問題的總結與評價
結語
一 確立傳統“三重因素一致”標準的分析框架
二 對傳統“三重因素一致”標準的合理突破
三 對我國法院處理仲裁裁決既判力問題的建議
參考文獻
後 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