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序
前言4
第一章 成年監護制度與人權保障1
第一節 成年監護制度概說1
一、成年監護的含義1
二、成年監護的分類6
三、成年監護制度的目的11
第二節 成年監護與行為能力欠缺12
一、監護的設置以剝奪行為能力為前提12
二、成年監護制度與其他相關制度17
第三節 成年監護制度對身心障礙者人權的保障19
一、身心障礙者面臨的法律障礙22
二、身心障礙者人權保護的國際公約26
三、老年人人權保障中的適當照顧權27
四、成年監護制度對身心障礙者人權的保障28
第二章 當代成年監護制度的大規模修正31
第一節 舊成年監護制度的修正背景31
一、高齡化社會對成年監護的挑戰31
二、舊制度偏離人權保護的國際標準33
三、舊制度的運行效果未達立法預期33
四、舊制度本身的嚴重設計瑕疵36
五、社會各界對舊制度的激烈批評39
第二節 各國對舊成年監護制度的修正41
一、大陸法繫對舊制度的修正42
二、普通法繫對舊制度的修正56
第三節 對各國新成年監護制度的評價63
一、兩大法繫各國修法時間的同時性64
二、新制度在理念和基本原則上的同一性65
三、新制度主要內容的同質性66
四、中國成年監護制度的走向73
第三章 成年法定監護制度79
第一節 成年法定監護的原則79
一、能力推定原則80
二、支援自主決定原則81
三、最少原則82
四、很好利益原則85
第二節 成年法定監護的利用者86
一、法定監護制度利用者的範圍87
二、我國法定監護的利用者1OO
第三節 法定監護的類型106
一、法定監護類化107
化與類型化的比較108
三、我國法定監護類型的單一化110
四、中國大陸的監護類型115
第四節 法定監護機關121
一、監護機關的公法化、社會化趨勢121
二、監護權力機關的公法化123
三、監護人及其社會化129
四、監護監督機關的強化140
五、小結147
第五節 法定監護事務147
一、監護人的權限和義務148
二、我國三種監護的選擇163
三、監護、保佐、輔助之間的關繫167
四、小結168
第六節 監護人的監護責任169
一、監護人對被監護人的侵權責任169
二、監護人對第三人的責任170
第四章 成年法定監護的程序保障174
第一節 成年法定監護的開始174
一、禁治產宣告制度的廢止174
二、《民法通則>設置監護的前提175
三、我國的成年行為能力欠缺制度的完善182
第二節 法定監護標準的當代適用197
一、監護標準在立法論中的局限性197
二、美國監護標準的法律適用及其借鋻199
三、中國大陸監護標準的適用206
第三節 法定監護的程序209
一、國際人權法對監護的程序保障209
二、法定監護程序的啟動212
三、我國監護程序保障的嚴重缺乏 222
四、我國法定監護的程序要件225
五、小結231
第五章 成年意定監護制度233
第一節 概說233
一、成年意定監護的含義233
二、意定監護制度的誕生背景235
三、意定監護制度的形成和發展239
四、小結249
第二節 現代成年意定監護制度梗概250
一、美國意定監護――持續性代理權授予制度250
二、英國意定監護――持續性代理權授予制度254
三、日本的任意監護262
四、韓國的任意監護267
五、小結273
第三節 成年意定監護與中國法制275
一、意定監護可否被其他制度替代275
二、引進意定監護制度的必要性284
第六章 我國成年意定監護制度的結構286
第一節 意定監護制度的引進與立法形態286
一、意定監護制度的引進286
二、意定監護制度的立法形式及稱謂288
第二節 意定監護合同290
一、委任監護合同的主體290
二、監護合同的內容與形式294
三、委任監護合同的效力297
第三節 對委任監護的監督301
一、意定監護的監督機關301
二、監護監督人的職務304
三、法院的監督306
第四節 意定監護的利用程序307
一、委任監護合同的訂立307
二、委任監護合同的登記308
三、委任監護合同的形式309
四、委任監護監督人的選任312
五、委任監護合同的終止314
六、委任監護與法定監護的競合317
七、意定監護對法定監護的優先性318
附一 成年監護試擬稿321
附二 成年監護制度:說明、理由及立法例332
主要參考文獻420
後記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