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村鎮建設司 著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村鎮建設司 編
定 價:88
出 版 社: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9年11月01日
頁 數:0
裝 幀:平裝
ISBN:9787112111794
●一、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自1989年12月26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自2002年10月28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 (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自2004年8月28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 (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 (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 (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二、行政法規 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 (自1993年11月1日起施行)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自1998年11月29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自2000年1月30日起施行)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風景名勝區條例 (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 土地調查條例 (自2008年2月7日起施行) 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條例 (自2008年6月8日起施行) 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 (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民用建築節能條例 (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信訪條例 (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 (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三、中共中央和國務院文件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農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見 (中發〔2004〕1號)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工作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若干政策意見 ……四、部門規章五、部門文件
本書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村鎮建設司組織編寫,書中收集了2009年5月之前國家出臺的關於村鎮規劃管理、建設管理、小城鎮發展建設、村鎮人居環境改善、農村公共設計和公益事業建設、農村建設用地管理、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等方面的主要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
本書是從事村鎮建設政策理論研究、村鎮建設管理和村鎮建設行業從業人員繫統學習、掌握和研究村鎮建設法規政策的重要參考書。
第五十七條發展農業和農村經濟必須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水、森林、草原、野生動植物等自然資源,合理開發和利用水能、沼氣、太陽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清潔能源,發展生態農業,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農業資源區劃或者農業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的區劃,建立農業資源監測制度。
第五十八條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應當保養耕地,合理使用化肥、農藥、農用薄膜,增加使用有機肥料,采用優選技術,保護和提高地力,防止農用地的污染、破壞和地力衰退。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采取措施,支持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加強耕地質量建設,並對耕地質量進行定期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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