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秦勝利,李慶珍,張建麗 編 著作
定 價:32
出 版 社:人民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3年10月01日
頁 數:274
裝 幀:平裝
ISBN:9787010127309
●序 生活中的陷阱防不勝防秦勝利
●第一章 一般經濟合同中的陷阱
●老客戶之間往來的合同,不必仔細閱讀就可以簽字嗎?
●擔保人可以隨便為人擔保嗎?
●礙於情面為好朋友擔保,這種做法對嗎?
●“加工手套,免費培訓,全部回收,在家輕松賺大錢”是真的嗎?
●物流公司與車主協議好運貨之後,就可以放心了嗎?
●企業聯營,要防範合同“圈套”
●合同中的違約金條款,仔細考量過嗎?
●不法分子的違法活動,連中國聯通都騙了
●經濟合同條款陷阱防不勝防
●經濟合同的對方當事人在簽訂合同後是否真的會履行合同?
●第二章 房屋買賣、租賃中的陷阱
●在您購買了房屋後,支付了全部價款後,房子就歸您了嗎?
●您可以因為房子便宜而直接去購買嗎?
●商品房銷售廣告中的承諾與房地產開發商的實際履行不一致
●怎麼辦?
●購房者可以隨便與房地產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認購書》嗎?
●在接受房屋時故意不檢查,反正出現質量問題可以退房並要
●求賠償損失,是真的嗎?
●部分目錄
在現實生活中,許多風險防範意識淡薄對一些關乎自身利益的基本法律知識一無所知或者一知半解。不了解這些“陷阱”形式,我們就無法維護自己的權益。因此,在倡導“法治”的時代,每個人都需要知法、懂法,進而守法、用法。
本書把生活中常遇的“陷阱”,以案例講解的形式,按照“陷阱表現”、“情景再現”、“律師說法”、”陷阱防範”、“法條鏈接”等部分予以針對性地解析。讓讀者能夠學以致用,學會發現生活中的“陷阱”並有理有據地維護自己的權益。
《擔保法》第6條規定,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該法第2l條規定,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範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該法第31條規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由上述法條可知,擔保人在為他人提供擔保時,要明確自己的責任。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應該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當擔保人在承擔責任後,可以向債務人追償。在本案中,張某的朋友――“我”是要承擔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