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論
第一節現實意義與理論意義001
一、現實意義:現實問題的歷史求解001
二、理論意義:探索經濟史研究新範式003
第二節理論邏輯與研究方法004
一、新制度經濟史學的產生005
二、制度變遷和國家政府理論006
三、研究方法007
第一章中國近代證券概述
第一節近代中國證券的概念010
第二節中國證券及證券市場的歷史淵源012
第三節證券思想、證券市場、證券法律的範圍和特征016
一、證券思想016
二、證券市場的範圍和特征016
三、證券法律範圍及體繫022
第二章晚清時期的證券思想與證券市場(1840-1911)
第一節晚清時期的證券思想025
一、魏源的證券思想025
二、李鴻章的證券思想026
三、張之洞的證券思想029
四、王韜的證券思想031
五、馬建忠的證券思想032
第二節晚清時期的證券市場033
一、股票的發行033
二、公司債的發行048
三、政府公債的發行050
四、證券交易市場061
第三節晚清時期的證券法律065
一、晚清證券法律的特點和內容066
二、股票發行070
三、晚清證券經紀人法律制度077
四、晚清證券監管法律制度079
五、晚清證券法律結語081
第三章北洋政府時期的證券思想與證券市場(1911-1927)
第一節北洋政府時期的證券思想084
一、康有為的證券思想084
二、梁啟超的證券思想087
三、孫中山的證券思想091
四、張睿的證券思想093
五、周學熙的證券思想094
六、梁士治的證券思想096
七、王恩良的證券思想097
八、周瀋剛的證券思想098
九、嚴復的證券思想100
十、管理證券市場的思想101
第二節北洋政府時期的證券市場104
一、北洋政府時期公債的發行104
二、北京政府期間股票的發行116
三、公司債122
四、證券交易所124
五、證券市場監管體繫138
第三節北洋政府期間證券法律145
一、北洋政府期間證券法律體繫概述145
二、證券交易方式的種類和禁止交易的法律規定151
第四節小結155
一、證券交易所經紀人法律規定156
二、北洋政府期間證券交易所法律制度162
三、北洋政府期間證券監管法律制度176
第四章南京國民政府期間的證券思想、證券市場和證券法律(1928-1949)
第一節南京國民政府時期的證券思想(1928-1949年)187
一、宋子文的證券思想187
二、孔祥熙的證券思想189
三、陳光甫的證券思想191
四、馬寅初的證券思想193
五、楊蔭溥的證券思想195
六、吳景超的證券思想196
七、陳善政的證券思想197
第二節南京國民政府期間的證券市場(1927-1949)198
一、南京國民政府期間的證券市場(1927-1936)198
二、抗日戰爭時期的證券市場202
三、抗日戰爭後證券市場的統一和消亡206
四、南京國民政府時期的證券發行212
五、南京國民政府期間證券市場的監管體繫221
六、南京國民政府期間公債市場的監管體繫230
七、夾縫中曲折發展的股票市場252
八、南京國民政府期間公司債的發行情況260
九、民國十三年公債風潮261
第三節南京國民政府期間的證券法律266
一、南京國民政府期間的證券法律體繫概述266
二、股票交易和發行的法律制度279
三、證券交易方式和禁止交易的法律制度290
四、南京國民政府期間的證券交易所的法律規定298
五、公司債的發行299
六、證券上市和交易的法律制度304
七、證券交易所經紀人法律規定307
八、南京國民政府期間證券監管法律制度320
第五章結語
第一節近代證券思想的沿革327
一、近代各時期證券思想總結327
二、主要觀點329
第二節近代證券市場的特征分析331
一、近代證券市場波動的市場因素分析331
二、近代證券市場波動的政府因素分析335
三、近代中國證券市場的制度變遷軌跡及特征339
四、近代中國證券市場的歷史演進給予的啟示344
五、中國近代證券市場特點349
第三節中國近代證券發行法律制度的特點353
一、證券發行法規是近代證券法律體繫中最早法規353
二、近代證券發行法律制度的優選特點是對公司股票和債券的
發行規定較少353
三、影響中國近代證券立法因素、證券立法特點和意義356
第六章近代中國證券研究對當代中國證券業的啟示
一、社會穩定是一個社會經濟發展的先決條件371
二、民主與法治是市場經濟的制度保障371
三、中國證券的未來372
附錄:中國證券市場大事記(1840-1949)
主要參考文獻
一、中文著作382
二、中文論文383
三、中文報紙雜志384
四、外文文獻385
中國近代從1840年鴉片戰爭後“睜眼看世界”的證券思想,到1904年清政府頒布中國歷史上第一部股票發行的《公司律》至1949年國民政府撤離大陸,證券市場存在有百餘年的歷史。因此本書研究的時間跨度是1840年至1949年。本書研究的對像是近代中國證券思想、證券市場、證券法律,前者屬於經濟思想史的範疇,中者屬於經濟史、金融史研究,後者是法律史、法律人類學和法律社會學的內容。中國近代歷史的主旋律是交織在一起的救亡圖存、權力角逐和政府的更替。內憂外患直接阻礙了經濟的正常發展,同時影響著包括證券法在內的法制建設。這也是中國近代證券市場不發達以及證券法律法規不完善的最主要成因。“以史為鋻”,總結經驗教訓,對歷史進行梳理和反思,是我們為打造“營商法治化國際標準和中國特色”的市場和法治氛圍需要有的態度。尤其是“縱向”的反思和總結經驗教訓,以謀借鋻。正因如此,經濟思想史、經濟金融史、法律史、法律人類學和法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