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第一章 施工許可
第一節 電網工程應力爭免辦施工許可
第二節 施工許可證應辦未辦不得開工
第三節 及時開工避免施工許可證超期
第二章 工程發包與承包
第一節 轉包和各類違法分包合同無效
第二節 掛靠及出借資質雙方均應擔責
第三節 勞務資質分包專業工程合同無效
第四節 合同無效但合格工程款應支付
第五節 發包人在欠付範圍內承擔責任
第三章 工程招標投標
第一節 化整為零等規避招標合同無效
第二節 事優選行實質性談判中標無效
第三節 對外授權單位應承擔法律責任
第四節 分支機構對外簽訂的合同有效
第五節 逾期30日簽訂或管理性違法合同仍有效
第六節 中標後拒簽合同應擔締約過失責任
第四章 建築安全生產管理
第一節 工程各方應履行安全生產職責
第二節 違法轉包、發包應負工傷連帶責任
第三節 勞務派遣承接工程的法律責任
第四節 爆破、砍伐林木等應依法審批
第五章 工程質量管理
第一節 總承包應對全部工程質量負責
第二節 生產、銷售和使用者均負質量責任
第三節 監理失職責任不以監理費為限
第四節 工程各方負安全質量終身責任
第六章 竣工驗收
第一節 工程未驗收擅自使用視為竣工
第二節 業主應依照申請及時組織驗收
第三節 防雷工程和產品應第三方檢測
第四節 電網項目需消防設計審核驗收
第七章 工程款支付
第一節 黑白合同應據實確定工程價款
第二節 不能強制規定按審計結果結算
第三節 固定總價合同也可調整工程款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一節 逾期付款和完工應負違約責任
第二節 違約金過高或過低均可申請調整
第三節 優先受償權應在六個月內提出
第九章 排除妨礙
第一節 阻礙電網建設可能負刑事責任
第二節 輸電線路經過礦區應依法審批
附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