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
第一章 中國法律的起源與初建時期(堯舜立國至夏商)
重要節點:皋陶作士
第一節 堯舜立國與中國法律之起源
第二節 “皋陶作士”
第三節 夏商時期的法制簡述
第二章 西周:禮治主導下之法制
重要節點:周公制禮
第一節 西周法制概說
第二節 西周的禮治與德治
第三節 西周時期法制的基本內容
第三章 對禮治的背離——法治主義的極盛時期(春秋戰國至秦)
重要節點:李悝作《法經》
第一節 禮治與法治之分野
第二節 儒家之法律思想
第三節 法家之法律思想
第四節 春秋戰國時期之重要立法活動
第四章 法治主義的極點:秦朝的法制
重要節點:秦國滅六國,秦王稱皇帝
第一節 秦朝法制之形成與發展
第二節 秦朝法制之基本內容
第五章 法律儒家化趨勢的形成與發展(兩漢魏晉南北朝)
重要節點:《春秋》決獄
第一節 漢代對秦朝法制的匡正
第二節 法律制度儒家化趨勢的形成
第三節 兩漢魏晉南北朝時期法制之基本內容
第六章 中華法繫的形成與延續(隋唐至清末)
重要節點:《唐律疏議》的制定
第一節 概說
第二節 中華法繫延續與發展期間之社會文化背景
第三節 中華法繫下歷代法制之基本內容
第七章 中華法繫的終結(近代)
重要節點:清廷發布法律變革詔書
第一節 概說
第二節 中華法繫終結之思想背景
第三節 嚴復“自由為本”的法律觀
第四節 清末法制變革的發端與背景
第五節 清末法制變革的指導者——張之洞
第六節 清末法制變革的執行者——瀋家本
第七節 中華法繫之終曲——禮法之爭
主要參考書目
後記
中國古代法律傳統源遠流長,此漫長過程並非清晰如一,重要等同。而是時明時暗,時重時輕。在一些關鍵的時期,由於出現了關鍵的人物,經歷了關鍵的事件,形成了決定中國古代傳統法律性質的總體趨勢,在這種趨勢引領下,中國古代傳統法律形成了自己的獨特的形式,這種形式也決定了其內容。
概括而言,中國古代傳統法律經歷了以下若干決定性的時期。其一,中國法律制度形成的時期。其二,西周禮法制度的形成與發展時期。其三,禮法相爭時期,此時期亦為春秋戰國時期的法制化形成之時期。其四,秦朝以法制為主導之時期。秦朝的法律制度,雖則存續之期間短暫,但具有特別的意義。即不同於此前的春秋時期的法律,其開始背離西周的禮制,但沒有接近確立法制的主導地位。秦朝實行所謂全面的法制,以法為教,以吏為師,法制深入到社會文化各個方面。其五,法律儒家化趨勢形成之時期,亦即禮法制度回歸之時期。春秋決獄標志著法律之儒家化的開啟(從法家化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