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優先權及其理論概述
第一節 優先權概述
第二節 優先權與相關概念的辨析及其效力
第二章 優先權制度的產生及各國相關規定
第一節 優先權制度的產生及各國規定
第二節 我國的優先權制度
第三章 建設工程優先權制度概述
第一節 各國和地區有關建設工程優先權規定之考察
第二節 我國建設工程優先受償權的產生及其意義
第四章 建設工程優先權的權利屬性
第一節 關於建設工程優先權屬性的不同學說
第二節 我國建設工程優先權的權利定位
第五章 建設工程優先權的成立要件
第一節 合同要件和標的物要件
第二節 時間要件
第三節 性要件
第四節 兩類特殊合同建設工程優先權的成立及適用
第六章 建設工程優先權的權利主體與受償範圍
第一節 建設工程優先權的權利主體
第二節 建設工程優先權的受償範圍
第七章 建設工程優先權的行使與放棄
第一節 建設工程優先權的行使及實現程序
第二節 建設工程優先權行使的時間和方式
第三節 建設工程優先權的放棄
第八章 建設工程優先權與相關權利的競合及處理
第一節 建設工程優先權與抵押權的競合及處理
第二節 建設工程優先權與消費者權利的競合及處理
第九章 建設工程優先權對相關產業的影響及對策
第一節 建設工程優先權對金融信貸業及房地產業的影響
第二節 解決建設工程優先權對相關產業負面影響的對策
第三節 銀行在建設工程優先權前提下的相應對策
第十章 我國建設工程優先權制度的進一步完善
第一節 我國建設工程優先權登記制度的建立與完善
第二節 相關立法的完善
第十一章 對最高人民法院《解釋》的解讀與分析
附錄一
附錄二
後記
自20世紀90年代至今,房地產業及建築業在推動我國經濟快速向前發展的同時,普遍出現了建設單位拖欠承攬人工程款的現像,該現像的存在帶來諸多危害。1999年的《合同法》第286條在解決拖欠工程款、保障承包人債權、保護社會弱勢群體等問題上實現了大的突破。但由於該條規定過於籠統,在審判實踐操作中產生了很大爭議。有鋻於此,最高人民法院於2002年6月20日作出《關於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問題的批復》,之後又於2004年10月25日發布了《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上述立法和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構成了我國現行建築領域承包人建設工程價款優先權的全部內容。但應當看到,由於我國現行《民法通則》並未規定優先權制度,作為未來我國統一優先權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承包人的建設工程優先權將發揮極其重要的作用。為了使這一制度的作用在現實司法操作中得到充分發揮,在理論上對其進行全面而深刻的研究無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