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論
一、研究目的和意義
二、研究現狀和趨勢
三、研究思路和內容、方法
四、侵權法一般條款的概念
五、侵權法一般條款的特征
六、侵權法一般條款的功能
第一章侵權法的規範模式選擇
第一節侵權法的三種規範模式
一、具體列舉模式
二、抽像概括模式
三、折中主義模式
第二節侵權法規範模式選擇的制約因素
一、權益保障與行為自由的權衡
二、正義價值與安全價值的博弈
三、權力配置與法治傳統、司法現狀
第三節我國侵權法的規範模式選擇
一、我國侵權法規範模式選擇的前提性制約因素分析
二、大陸法繫具體列舉加類推適用模式與一般條款模式比較
第二章侵權法一般條款的規定方式
第一節侵權法一般條款的規定方式選擇
一、埃塞俄比亞“大一般條款”模式不可取
二、法國抽像概括模式不宜直接照搬
三、德國大類型化模式有值得借鋻之處
第二節我國侵權法一般條款的設計
一、是否應當明確規定違法性要件
二、如何對權利與利益進行區別保護
三、我國侵權法一般條款建議稿
第三章侵權法一般條款的具體化
第一節我國《侵權責任法》中一般條款的確定
一、第2條第1款不能解讀為一般條款
二、第6條第1款適合作為一般條款
三、其他條款不宜解讀為一般條款
第二節侵權法一般條款的立法具體化
一、立法具體化的必要性與限度
二、對責任構成的立法具體化
三、對責任承擔的立法具體化
第三節對一般條款中責任構成要件的學理具體化
一、對損害要件的學理具體化
二、對違法性要件的學理具體化
三、對過錯要件的學理具體化
四、對因果關繫要件的學理具體化
第四章侵權法一般條款與純粹經濟損失賠償問題
第一節純粹經濟損失的概念分析
一、純粹經濟損失概念的內涵
二、純粹經濟損失概念的外延
第二節純粹經濟損失原則上不賠規則
一、三種侵權法規範模式下的純粹經濟損失賠償問題
二、純粹經濟損失不予賠償的法律規範理由
第三節侵權法一般條款模式下的純粹經濟損失賠償問題
一、純粹經濟損失不予賠償的法律政策理由
二、純粹經濟利益在民法其他領域獲得保護的理由
三、我國侵權法一般條款模式下純粹經濟損失賠償問題的解決
第五章侵權法一般條款對民法體繫的影響
第一節侵權法一般條款模式下的責任競合問題
一、典型民法典中合同法與侵權法的關繫探究
二、處理合同法與侵權法衝突的責任競合學說評析
三、侵權法一般條款模式下侵權法與合同法衝突的協調
第二節侵權法一般條款模式下締約過失責任制度的定位
一、侵權法立法模式與締約過失責任制度的立法論
二、侵權法一般條款模式下締約過失責任的解釋論定位
第三節侵權法一般條款模式下的人格權立法
一、侵權法一般條款模式下的人格權法立法模式
二、侵權法一般條款模式下一般人格權制度的取舍
三、侵權法一般條款模式下的人格權益保護
結語
參考文獻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