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柳馳著 著
定 價:89
出 版 社:中國法律圖書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2019年08月01日
頁 數:315
裝 幀:簡裝
ISBN:9787519736279
●目錄導言第一章問題的起源——“強效理由說”第一節“強效理由說”的內容第二節“強效理由說”的相關問題第三節關於問題解決路徑的選擇第二章法律概念的定義路徑第一節重要學派的法律定義第二節對既存定義的反思第三章法律概念定義問題第一節法律的邏輯定義視角第二節對幾個重要問題的澄清第四章法律活動特征再解讀第一節法律實踐特征重解讀第二節法律活動特征重解讀第五章立法活動邏輯再解讀第一節廣義微觀立法活動模型第二節意志機制第三節廣義微觀立法活動的要素第四節廣義微觀立法活動分析第六章微觀/靜態解釋論第一節靜態解釋的定義第二節靜態法律體繫的結構第三節靜態解釋的基本模式第四節靜態解釋的範疇第五節靜態解釋的邊界第六節既有解釋技術再解讀第七章宏觀/動態解釋論第一節法律文本的特性第二節宏觀法律體繫的基本構成第三節法律體繫運動的分析路徑第四節法律體繫運動的過程第八章AP相關條款與GATT第20條關繫分析第一節上訴機構的解釋結果第二節WTO法律解釋原則的文本基礎第三節WTO對解釋原則的要求第四節AP相關條款再分析第五節小結結語附論認識過程的一般規律第一節論認識的根本要素第二節論直觀第三節論規律第四節論演繹第五節論抽像第六節論歸納第七節論目的參考文獻後記
《論法律解釋方法的邏輯基礎:兼論兩個WTO涉華裁決的解釋問題》的目的在於從法律本來的立場,而非從某一特定的、外在於法律的認識論立場,研究法律和法律解釋之間的關繫,並借此審視解釋在法律命題當中的真正地位和宏微觀法律解釋活動的邏輯構成及其在法律繫統當中的客觀依據。同時,運用結論,重新審視兩個WTO上訴機構涉華裁決是否合理。本書還旨在建立相對獨立於實踐活動的、認識論層面的法律解釋框架,並在該框架內提供一些先於實踐並具有指導性作用的一般性結論,以便法律解釋者能夠更加明確自己解釋活動的意義、與可能性。
柳馳著 著
柳馳,1992年生,北京市人。2014年獲北京師範大學法學學士學位。曾任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部助理經理、香港宏觀資本有限公司證券交易部研究主管。現為牛津大學商學院工商管理碩士研究生。
總序一當今之世界,隨著全球投資貿易不斷增長,科學技術特別是信息技術飛速進步,通信和交通日益便捷,人文交流蓬勃發展,經濟全球化、政治多極化、化、社會網絡化、法律趨同化已成為天下大勢。在這種背景下,作為國際社會最為重要的行為規範,國際法在全球治理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今日之中國,秉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正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全面參與全球治理。在這個過程中,國家始終堅持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於內,追求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追求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於外,堅定不移對外開放,參與全球治理;堅持和平發展、合作共贏;積極構建中國特色大國外交,完善對外戰略布局,既“請進來”,又“走出去”,加快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爭取良好國際環境,維護世界和平穩定,促進各國共同發展,打造“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