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孫笑俠 著 著
定 價:21
出 版 社:商務印書館
出版日期:2005年11月01日
頁 數:293
裝 幀:平裝
ISBN:9787100043120
●緒論 中國法的“形式化”與現代化
上篇
1 程序的特征與要素
1.1 法律程序的概念
1.2 程序的正當性
1.3 現代程序的特征
1.4 現代程序的要素
2 法律的程序形式
2.1 程序的形式性
2.2 寧要“有正當程序的惡法”
2.3 程序形式的相對獨立性
2.4 程序形式是現代法的基本特征
2.5 程序形式是制度化的兩大基石之一
3 法律程序的內在矛盾
3.1 程序的矛盾規律
3.2 程序目標與程序手段
3.3 大眾生活邏輯與職業專門邏輯
3.4 職權主義與當事者主義
3.5 實體傾向與形式傾向
4 程序正義
4.1 法律與正義
4.2 形式正義的三種形態
4.3 “看得見的正義”及其對當事人的意義
4.4 程序的外在價值與內在價值
4.5 程序內在價值的基本要素
中篇
5 與程序
5.1 是精神活動,權是判斷權
5.2 權與行政權的區別
5.3 獨立於行政的理由
5.4 程序與權
6 程序中的法官
6.1 法治中的人的因素
6.2 專業法官的產生
6.3 專業法官的來自何處
程序中的思維特征
7 法律家的程序倫理
7.1 程序中的倫理述要
7.2 德纔兼備:程序倫理與技術理性之間
7.3 程序倫理可能被列舉窮盡嗎
下篇
8 程序化的憲法
9 程序與人權
10 程序與行政
11 行政程序的設計
結語
主要參考文獻
後記
本書基於法律形式化的理念而展開,著眼於程序的法理分析,力圖從中國法治的本土特點出發,發掘程序法理論在中國語境下對應的實際問題。
有學者認為:“不少訴訟實踐與其原理原則並不相符的現像,還有在程序的技術構成中發生的許多困難,以及圍繞這些難題而展開的爭論,很多情況實質上都根源於(程序的。——筆者注)……內在矛盾。盡管通過訴訟法學苦心積慮的精巧解釋和在程序的技術構成上不斷地進行改進,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或一定範圍內緩解這些矛盾,但是隻要訴訟審判制度采用具有上述特征的程序結構,其內在的矛盾卻是不可能得到根本克服的……在這個世界上似乎沒有任何訴訟制度可以免除蘊含某種內在矛盾的宿命,問題隻在於基於什麼樣的價值觀和政策目的來看待不同的程序結構及其不同的內在矛盾。”任何法律制度都是一個結構化安排的制度。程序是法律結構的要素之一,而程序內部又以一定的形式存在著“結構性要素”。程序的這些結構性要素在內部存在著若干對相互排斥、相互關聯的對立方面,它們既統一又鬥爭,由此推動程序的運行和實體目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