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研討之前提:中立幫助行為之內涵界定與解題困惑
第一節 研究對像的劃定:中立幫助行為的概念界定
一 同質化路徑:中立幫助行概念構建思維
二 異質化路徑:中立幫助行為域內分隔的概念構建思維
三 事實分析視角下中立幫助行為的內涵界定
第二節 銜接路徑素描:中立幫助行為的刑事規制模式
一 教義智識層面的路徑構建
二 刑事規範層面的路徑構建
第三節 中立幫助行為的刑事責任判定困惑
一 入罪向度上的現實困惑
二 出罪向度上的思維困惑
第二章 問題的基底:中立幫助行為之共犯理論基礎
第一節 邏輯起點:共犯處罰根據的立場分界
一 責任共犯論與違法共犯論的立場評介
二 因果共犯論的理論分化
第二節 邏輯的隱憂:修正惹起說與混合惹起說的立場檢思
一 論理根基之邏輯隱憂
二 具體問題之圓說困局
第三節 邏輯歸結:純粹惹起說之修正與提倡
一 違法相對觀念的提倡——純粹惹起說之祛魅重釋
二 立場優勢之征顯:共犯體繫的內洽貫通
第四節 邏輯貫徹:幫助行為因果關繫的類型界定與判準構建
一 幫助行為因果關繫的立場爬梳
二 體繫性的思考結論:修正的因果關繫促進理論之詮釋與提倡
三 類型的分隔與界定:物理因果關繫與心理因果關繫的判定
第三章 問題的核心:中立幫助行為刑事責任判定模式的檢討
第一節 構成要件階層內部的刑事責任判定模式構建
一 主觀構成要件層面的學說檢思
二 客觀構成要件層面的學說檢思
三 主、客觀構成要件折中立場的模式構建
第二節 違法性階層內部的刑事責任判定模式構建
一 諱法性阻卻理論
二 義務違反理論
三 正犯不法連帶理論
第三節 視角的重構:雙軌路徑之下中立幫助行為的刑事責任判定
一 界分標準的構建:參業類型視角向規範類型視角的轉化
二 作為類型的中立幫助:明知時點後的參與介入
三 不作為類型的中立幫助:明知時點後的參與持續
第四章 作為類型的中立幫助行為刑事責任模式構建
第一節 折中理論之修正與提倡
一 折中立場的根基選定:機能主義犯罪論的根基支撐
二 主觀因素見之於客觀風險的判斷
第二節 作為類型中立幫助行為的客觀歸責模式構建
一 正向判定:法益風險的制造與升高
二 反向排除:社會相當性與信賴原則之歸責復檢
第三節 作為形態中立幫助行為刑事責任判定模式之可適性檢驗
一 運輸領域內作為形態的中立幫助行為歸責檢視
二 商品銷售領域內作為形態的中立幫助行為歸責檢視
三 履行民事義務領域內作為形態的中立幫助行為歸責檢視
第五章 不作為類型的中立幫助行為刑事責任模式構建
第一節 前提的確立:不作為參與行為性質之界定
一 行為性質的界定:消極的實行行為抑或不作為之幫助
二 成立範圍的限定:片面幫助犯的縮限否定
第二節 不作為中立幫助行為參與類型判斷標準的檢討
一 既有區分標準的反思
二 義務犯立場的修正與堅持:“管轄領域”的區隔考察
三 不作為中立幫助行為參與形態考察
第三節 不作為中立幫助行為之刑事責任判定
一 義務來源的體繫構建
二 歸責類型的劃分
第四節 不作為中立幫助行為刑事責任判斷模式之適用檢驗
一 網絡領域內不作為形態的中立幫助行為歸責檢視
二 運輸領域內不作為形態的中立幫助行為歸責檢視
三 房屋租賃領域內不作為形態的中立幫助行為歸責檢視
結語
參考文獻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