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下,我國正邁入生態治理體繫與生態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新時代,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環境法治客觀條件與話語體繫正發生深刻的變化,這無疑對環境保護體制機制的適時因應、權力與權利的協同共治變革提出了新的訴求。在此基礎上,協同理論應關注以下問題:權力與權利協同是協同共治變革的基本邏輯,國家與政府的環境權力調整是協同共治變革的導引,社會環境權力弘揚是協同共治變革的支撐,公眾環境權利彰顯是協同共治變革的驅動。與此同時,環境法學方法也應走向科學化與層次化,走出西方話語禁錮,實現話語自覺,建構中國學術的話語權。在“環境問題全球化——中國地方知識——中國式方案及使命”的相互交織中,促使中國環境法學研究擺脫先驗理論的束縛,走出中國特色的環境法治實踐,從而將中國的生態文明建設成果與環境法治模式推向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