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言
凡例
一、一般規定
01第二百二十四條【執行根據和執行管轄】
02第二百二十五條【對違法的執行行為提出異議】
03第二百二十六條【變更執行法院】
04第二百二十七條【案外人異議】
05第二百二十八條【執行機構與執行程序】
06第二百二十九條【委托執行】
07第二百三十條【執行和解】
08第二百三十一條【執行擔保】
09第二百三十二條【被執行人死亡或終止的執行】
10第二百三十三條【執行回轉】
11第二百三十四條【調解書執行】
12第二百三十五條【對民事執行活動進行法律監督】
二、執行的申請和移送
01第二百三十六條【申請執行與移送執行】
02第二百三十七條【仲裁裁決執行】
03第二百三十八條【執行公證債權文書】
04第二百三十九條【申請執行期間】
05第二百四十條【執行通知】
三、執行措施
01第二百四十一條【被執行人報告財產情況】
02第二百四十二條【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金融資產】
03第二百四十三條【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收入】
04第二百四十四條【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財產】
05第二百四十五條【查封、扣押財產的程序】
06第二百四十六條【被查封財產的保管】
07第二百四十七條【拍賣、變賣被查封、扣押的財產】
08第二百四十八條【搜查被執行人財產】
09第二百四十九條【強制被執行人交付財物或票證】
10第二百五十條【強制被執行人遷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11第二百五十一條【辦理財產權證照移轉手續】
12第二百五十二條【強制執行法律文書指定的行為】
13第二百五十三條【強制被執行人加倍支付利息或者支付遲延履行金】
14第二百五十四條【繼續履行義務及隨時申請執行】
15第二百五十五條【對被執行人的措施】
四、執行中止和終結
01第二百五十六條【執行中止】
02第二百五十七條【執行終結】
03第二百五十八條【中止執行和終結執行的裁定效力】
請示答復索引
執行案例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