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適用】
侵犯商業秘密罪的重大損失及數額認定
使用 罪與相關犯罪的關繫
信用卡“養卡”、“套現”行為的刑法適用
扒竊型盜竊犯罪司法認定中的幾個問題
【司法實務】
從朗讀書面證言到修煉盤詢藝術——公訴視角看新刑事訴訟法對證人出庭制度的完善
【司法前沿】
民間票據中介刑事責任問題研究
【疑案剖析】
以銷售薦股軟件為名擅自從事股票投資咨詢業務如何定等
●【刑法適用】
●侵犯商業秘密罪的重大損失及數額認定
●使用 罪與相關犯罪的關繫
●信用卡“養卡”、“套現”行為的刑法適用
●扒竊型盜竊犯罪司法認定中的幾個問題
● 【司法實務】
●從朗讀書面證言到修煉盤詢藝術――公訴視角看新刑事訴訟法對證人出庭制度的完善
● 【司法前沿】
●民間票據中介刑事責任問題研究
● 【疑案剖析】
●以銷售薦股軟件為名擅自從事股票投資咨詢業務如何定性――徐某等人非法經營案評析
● 【法律釋義】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修改主要問題的理解與適用(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瀆職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理解與適用
● 【2012年刑事法律及司法解釋(二)】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下)
2.關於保障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訴訟權利的部門分工
修改後刑訴法第47條規定,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認為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員阻礙其依法行使訴訟權利的,有權向同級或者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或者控告。人民檢察院對申訴或者控告應當及時進行審查,情況屬實的,通知有關機關予以糾正。
關於保障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訴訟權利的部門分工問題,有意見認為,控告檢察部門收到相關申訴、控告後,應當自己審查處理。也有意見認為,控告檢察部門受理後,應當按照案件所處的訴訟階段,轉交相應的業務部門,如偵查監督部門、公訴部門等辦理。
我們認為,偵查監督部門、公訴部門本身就可能成為辯護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