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美)謝麗·L.伯爾(Sherri L.Burr) 著 李清偉 等 譯
定 價:68
出 版 社: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8年07月01日
頁 數:339
裝 幀:平裝
ISBN:9787564230470
●中文版序言
致謝
導論
第1章 電影產業
1.1 電影制作流程
1.1.1 前期制作
1.1.2 制作
1.1.3 後期制作
1.2 參與者
1.2.1 制作(片)人
1.2.2 編劇
1.2.3 導演
1.2.4 演員
1.2.5 技術人員
1.2.6 工作室
1.2.7 電影協會和委員會
1.3 電影分類
1.3.1 動作片
1.3.2 動畫片
1.3.3 紀錄片
第2章 電視產業
2.1 電視制作流程
2.1.1 推介
2.1.2 季節
2.1.3 節目表
2.1.3.1 劇本電視劇
2.1.3.2 電視真人秀
2.1.3.3 遊戲及智力競技遊戲
2.1.3.4 脫口秀
2.1.3.5 電視新聞
2.2 電視與社會
2.2.1 對兒童的影響
2.2.2 電視多樣化問題
2.2.3 對電視成癮
2.3 有線和衛星電視
2.4 網絡電視
第3章 音樂產業
3.1 音樂制作流程
3.2 參與者
3.2.1 作曲、表演者、制作人
3.2.2 音樂出版商
3.2.3 表演權利協會
3.2.4 唱片公司
3.2.5 巡演經銷商
3.3 音樂家和債務
第4章 電子遊戲產業
4.1 電子遊戲分類
4.2 電子遊戲制作流程
4.2.1 電子遊戲的前期制作
4.2.2 電子遊戲的制作
4.2.3 電子遊戲的後期制作
4.3 電子遊戲的法律問題
第5章 審查制度
5.1 審查
5.2 電影審查
5.2.1 麥卡錫時代
5.2.2 州審查法令
5.2.3 美國電影協會評級規則
5.2.4 電影暴力
5.3 電視審查
5.3.1 聯邦通信委員會猥褻條例
5.3.2 電視暴力
5.4 音樂審查
5.4.1 音樂評級和音樂暴力
5.4.2 公共標準
5.5 電子遊戲審查
5.6 互聯網審查
第6章 知識產權
6.1 創意保護法
6.2 著作權
6.2.1 著作權的要求
6.2.2 著作權的形式
6.2.3 著作權的歸屬
6.2.3.1 合作作品
6.2.3.2 職務作品
6.2.4 權利束
6.2.4.1 轉讓權
6.2.4.2 終止權
6.2.4.3 表演權
6.2.4.4 道德權利與色彩化
6.2.5 侵犯版權與救濟措施
6.2.5.1 電影侵權
6.2.5.2 電視侵權
6.2.5.3 音樂侵權
6.2.5.4 出版侵權
6.2.5.5 電子遊戲侵權
6.2.6 抗辯
6.2.6.1 合理使用
6.2.6.2 善意侵權抗辯
6.2.7 救濟方法
6.3 商標與營銷
6.3.1 電影營銷
6.3.2 電視營銷
6.3.3 音樂營銷
6.4 專利法
6.5 交易秘密
第7章 娛樂業代理
7.1 經紀人
7.2 經理人
7.3 律師
7.3.1 美國律師
7.3.2 國際律師
7.3.3 客戶的意見
7.4 工會
7.4.1 美國演員工會―美國電視與
?播演員聯合會
7.4.2 美國導演工會
7.4.3 美國編劇工會
7.4.4 制片人工會
7.4.5 國際戲劇舞臺雇員聯盟
7.4.6 美國音樂家聯合會
7.4.7 演員權益協會
第8章 署名與報酬
8.1 署名
8.1.1 電影署名
8.1.2 電視署名
8.1.3 音樂署名
8.2 報酬
8.2.1 影視行業報酬
8.2.1.1 演出保障條款
8.2.1.2 淨回報
8.2.2 音樂報酬
第9章 娛樂合同
9.1 電影合同
9.1.1 保險合同
9.1.2 演職人員合同
9.1.2.1 演員合同
9.1.2.2 編劇合同
9.1.2.3 導演合同
9.2 電視合同
9.3 音樂合同
9.3.1 樂隊合作協議
9.3.2 樂隊管理協議
9.3.3 樂隊與經紀人間協議
9.3.4 樂隊與律師間協議
9.3.5 交響樂團協議
9.4 出版合同
9.4.1 手稿條款
9.4.2 版權問題
9.4.3 版稅條款
9.4.4 核算條款
9.4.5 保證
9.4.6 費用、許可和合理使用
9.4.7 版本、作者副本、少量
9.4.8 轉讓
9.4.9 按需印刷、互聯網和電子書
第10章 明星身份
10.1 成名的利弊
10.2 隱私、肖像和誹謗
10.2.1 隱私權
10.2.2 形像權
10.2.3 誹謗
10.3 遺產規劃
10.3.1 法定繼承
10.3.2 遺囑
10.3.3 信托
第11章 娛樂全球化
11.1 外國制片場地
11.2 國際市場
11.3 國內市場保護
11.4 國際盜版
11.5 國際糾紛法庭
娛樂法的興起(代譯後記)
該書繫“娛樂法”領域經典教材,北美不少開設相關專業的學生都使用該版本,其地位相當於經濟學中的曼昆的《經濟學原理》或法學的博登海默《法理學》。該書繫統地介紹了美國娛樂業涉及到的法律問題,知識涵蓋知識產權、傳播法、演藝經紀等。鋻於當前靠前影視娛樂產業的發展,配套的法律服務市場勢必也將起勢。但相關理論研究處於滯後、空白狀態。在出版市場,除了零星的幾本介紹娛樂法訴訟業務、娛樂法案例分析的著作外,並無一本真正的繫統、科學的教科書。因此該書的引進出版無疑將填補此項空白。而該書的讀者對像將是:在校法律、新聞專業學生;影視娛樂業相關崗位從業者;律師、法官等,當然也包括那些對該領域感興趣的大眾讀者。
(美)謝麗·L.伯爾(Sherri L.Burr) 著 李清偉 等 譯
謝麗·L.伯爾,美國,新墨西哥大學法學院教授,專欄作家,並主持電視娛樂秀節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