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鄭兢毅 著 著
定 價:49
出 版 社:商務印書館
出版日期:2014年12月01日
頁 數:366
裝 幀:平裝
ISBN:9787100102582
鄭競毅著的《強制執行法釋義》所作的法條釋義,除了對規範內容本身的解說,更重要地是將規範所涉及的法理知識點進行了延伸解讀,如列國立法例、本條規定原理、適用要點,結合在實施中可能發生的疑難予以設問並予以解答,並補充以解釋例、裁判例、部令、公函等其他相關規範的規定內容。
經由注釋的“加工”,本書向讀者展示的不僅僅是民國當時一部法律的文本材料,更重要的是側面反映了當時民國法學界在相關制度領域為國人引入的西法範圍,在此基礎上,中國自身發展起來的研究水平,以及該法律賴以實施的司法機構的設置及其運作模等
●例言
●緒論
●第一 強制執行法總說
●第二 強制執行法之起草經過與內容概要
●附:立法院討論之經過
●第一章 總則(第1-44條)
●第二章 對於動產之執行(第45-74條)
●第三章 對於不動產之執行(第75-114條)
●第四章 對於其他財產權之執行(第115-122條)
●第五章 關於物之交付請求權之執行(第123-126條)
●第六章 關於行為及不行為請求權之執行(第127-131條)
●第七章 假扣押、假處分之執行(第132-140條)
●第八章 附則(第141-142條)
●附錄
●一 民事訴訟執行規則
●二 補訂民事執行辦法
●三 管收民事被告人規則
●四 地方法院及分院處務規程有關條文
●鄭兢毅先生學術年表
●以公力救濟的法制化構建私權神聖之法制
●部分目錄
南京國民政府嘗試構建中國的完整近現代法律體繫,在“六法體繫”背景下,《強制執行法》作為民事強制執行的程序法1940年頒行於世。這部法律文本的淵源可以追溯到清末修律,是由修訂法律館延請日本人松岡正義編定的《強制執行律草案》。20世紀40年代的這部法律,雖然社會變遷屢有修改,但整體仍施行於中國臺灣。
鄭兢毅著的《強制執行法釋義》是對《強制執行法》實施中所需要闡釋的問題:法律概念、制度原理,與前既有判例與法令之間的淵流與衝突;法律制定的價值與原理;將規範所涉的法理知識予以延展解讀,如立法例、規範原理、適用要點,並結合在實施中可能發生的疑難予以設問、予以解答;補充解釋例、裁判例、部令、公函等其他相關規範,等等;以條款加釋義段落的形式詳解,不愧為注釋法學著作的範例。
本書提供給讀者的不再是70年前的法律文本,更重要的是經作者學理解讀加工的法意,從另外一個側面反映了等
鄭兢毅 著 著
鄭兢毅,民國時期已聲名鵲起的有名法律學者。20世紀30年代畢業於國內最很好法學院——東吳大學法學院,獲得法學士。加入中華民國斐陶斐勵學會,即後來享有盛名的學術團體“斐陶榮譽學會”(The Phi Tau Phi Scholastic Societv)的前身。1936年編著《法律大辭書》及《法律大辭書補編》(商務印書館2012年簡化字橫排本再版),奠定了其在中國近代法學史中的地位。1949年後到中國臺灣。1962-1969年,在東吳大學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