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摘要
引言
一、研究的目的、理論意義及實踐價值
二、國內外研究現狀
三、研究方法
四、研究創新
第一章 特定目的信托概述
第一節 特定目的信托的界定
一、商事信托的產生
二、商事信托的界定與種類
三、特定目的信托的商事信托屬性
四、特定目的信托的內涵
第二節 特定目的信托的法律主體地位
一、美國特定目的信托的法律主體地位
二、中國商事信托的法律主體地位
三、特定目的信托法律主體地位與法律規制
第三節 特定目的信托在證券化中的風險隔離功能
一、特定目的信托的破產風險隔離功能
二、特定目的信托的經營風險隔離功能
三、特定目的信托的信用風險的隔離功能
四、對特定目的信托風險隔離功能的分析
本章小結
第二章 特定目的信托設立的法律規則
第一節 傳統信托的設立規制
一、信托的設立形式
二、信托的設立條件
三、信托的生效要件
第二節 成文法商業信托設立的法律規制
一、作為商業組織的成文法商業信托的發展
二、普通法商業信托與成文法商業信托1
三、成文法商業信托的設立條件Il
四、成文法商業信托的法律主體地位1
第三節 特定目的信托設立的法律規制
一、特定目的信托的法律規制類型
二、特定目的信托的設立條件
三、研究特定目的信托設立的理論及實踐意義
本章小結
第三章 特定目的信托證券發行的法律規制
第一節 特定目的信托發行的證券
一、證券的含義
二、美國特定目的信托發行的證券種類
三、我國特定目的信托發行的證券
四、我國臺灣地區特定目的信托發行的證券
第二節 作為發行主體的特定目的信托
一、美國發行證券的特定目的信托
二、我國資產支持證券發行主體
三、證券發行人法律責任
第三節 特定目的信托證券發行監管制度
一、美國特定目的信托證券發行的監管制度I
二、美國資產支持證券監管制度的缺陷
三、金融危機後資產證券化發行制度監管改革
四、我國的資產支持證券發行監管制度
第四節 我國特定目的信托證券發行制度的完善
一、我國特定目的信托證券發行中存在的問題
二、我國資產支持證券發行法律制度的完善
本章小結
第四章 特定目的信托信息披露的法律規則
第一節 信息披露概述
一、信息披露的種類
二、信息披露的理論基礎
三、資產證券化信息披露的法律監管框架
第二節 美國AB條例規範下的信息披露制度
一、證券化主體的信息披露
二、證券化靜態資產池信息披露
三、資產池資產
四、資產池資產重要債務人
五、交易結構
六、其他披露事項
第三節 我國的特定目的信托信息披露制度
一、信息披露的一般規定
二、信息披露的主體
三、資產支持證券與資產池的信息披露
第四節 信息披露制度的理論反思
一、美國信息披露制度的理論基礎
二、美國信息披露制度的不足
三、我國特定目的信托信息披露制度的不足
第五節 資產證券化信息披露制度改革
一、資產證券化交易在危機前存在的問題
二、危機前的資產支持證券信息披露監管法律制度改革
三、危機後的資產支持證券信息披露監管法律制度改革
四、我國信息披露監管法律制度改革
本章小結
第五章 特定目的信托稅收法律規則
第一節 證券化交易中的主要稅收
一、與發起人相關的稅收
二、與SPV相關的稅收
三、與投資者有關的稅收
第二節 美國聯邦稅收規制下的特定目的信托創新
一、不動產抵押貸款投資管道(REMIC)
二、金融資產證券化投資信托(FASIT)
三、設立人信托
四、影響特定目的信托稅法待遇的兩個因素
五、美國稅制與特定目的信托的創新
第三節 我國特定目的信托的稅收法律規制
一、特定目的信托架構下的印花稅政策
二、特定目的信托架構下的營業稅政策
三、特定目的信托架構下的所得稅政策
第四節 就我國特定目的信托稅制稅收中性的評價
一、稅法視野中的信托
二、稅收中性原則下的特定目的信托稅制
本章小結
第六章 我國特定目的信托法律規制的完善
第一節 制度選擇語境下的特定目的信托
一、特定目的信托降低交易成本的優勢
二、特定目的信托保障破產隔離的功能
三、特定目的信托是當時法律框架下的很好選擇
第二節 當前我國特定目的信托法律規制存在的問題
一、信托法制不完備引發的特定目的信托法律規制缺陷
二、資產證券化過程中特定目的信托法律規制存在的缺陷
第三節 特定目的信托法律規制的完善
一、健全金融混業經營背景下的金融監管
二、構建結構金融背景下的繫統監管
三、以特定目的信托作為法律主體的監管
四、強化資產信用為中心的監管
參考文獻
後記
證券化法律制度是一種非常復雜的制度設計,大體會涉及信托法、合同法、破產法、證券法、稅法、會計法等諸多法律制度,制度相互間的銜接與配套至關重要。實現不同法律制度在證券化過程中的銜接與協調的重要途徑就是圍繞證券化的特殊目的載體進行制度的建構,對於證券化這一金融創新形式的監管也應當以特定目的信托這一證券化平臺為核心展開。具體到我國資產證券化所選擇的特定目的信托,要實現在這一平臺上的制度融合並非易事,一方面是因為證券化法律制度本身所具有的復雜特征,另一方面是我國作為大陸法國家對源自英美法繫的信托制度移植過程中所存在的障礙無法克服。在此背景下對以特定目的信托為核心的資產證券化法律監管是非常具有挑戰性的。這本《特定目的信托法律規制研究》基於這一原因,通過相關問題的研究來探索特定目的信托法律規制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