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功能研究——以經濟審判為視角》以結構功能論和法院制度理論為基礎,以法學研究方法和社會學研究方法為研究進路,以經濟活動中的法院行動為分析視角,探討了法院功能的結構和制度配置,對我國法院審判職能進行了功能分析,提出需要按照法院功能理論對我國的法院審級制度進行革新。
以法院功能理論為基礎,本書建議改革我國的審級制度,要依據糾紛裁判功能的內在要求變革現行審級制度,將優選人民法院從糾紛裁判功能中釋放出來,構建不同結構功能之間的配合和協調以形成共有信念和利益均衡,提升法院“硬實力”,增強法院的“軟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