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審判為中心背景下的偵訴審辯關繫研究
●以審判為中心背景下的偵訴關繫
●一、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對偵訴工作帶來的深刻影響
●(一)全面理解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的內涵
●(二)準確把握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對偵訴工作
●帶來的深刻影響
●二、偵訴關繫的現狀及主要問題
●(一)公訴對偵查活動監督職能發揮不充分
●(二)公訴未能有效對偵查取證活動進行規範指引
●(三)公訴對移送審查起訴案件審前過濾不嚴
●(四)偵訴在案件庭審指控期間協作關繫薄弱
●(五)偵訴辦案理念、人員力量與改革要求不相適應
●三、借鋻域外有益經驗構建新型偵訴關繫的基本思路
●(一)域外偵訴關繫模式比較
●(二) 我國構建以審判為中心背景下偵訴關繫的基本思路
●四、構建以審判為中心背景下偵訴關繫的四項工作機制
●(一)完善公訴引導偵查機制
●(二)健全偵訴互動的補充偵查機制
●(三)建立訴前偵訴會議機制
●(四)構建偵訴合力的出庭指控機制
●部分目錄
2016年,檢察理論研究工作聚焦檢察工作、檢察改革與檢察制度發展,呈現出上下聯動、形成合力,面向改革、關注實踐,外智內引、協同科研,理論深化、共識加強等特點。由王守安主編的《中國檢察(第26卷)》收錄過去兩年檢察理論研究課題近20篇成果,內容涵蓋檢察改革、檢察監督等主題,有一定的參考價值,冀望起到推動檢察工作、制度及改革不斷發展完善之目的。主要涉及以下幾個課題:“以審判為中心背景下的偵訴關繫”“以審判為中心背景下的訴審關繫”“檢察環節保障律師依法執業研究”“檢察權配置研究”“檢察院內部各層級權限優化配置”“檢察機關案件信息公開制度”“基層檢察室的設置與職能研究”“行政強制措施檢察監督的內容與界限”“審查逮捕的中國模式及其實現”“職務犯罪嫌疑人供述激勵機制研究”“量刑建議與量刑規範化互動關繫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