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以來,伴隨著改革開放,我國經歷了並仍在經歷著深刻的社會轉型。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民主政治的進一步發展以及依法治國方略的確立,社會日益要求法律在調整社會生活中發揮更為重要的作用,要求建立更加適應社會發展需要,民主、科學的司法運行體制和機制。由於刑事司法涉及國家司法體制的安排,國家司法權的運行與規制,涉及公民生命、健康、自由、財產等基本權利,涉及國家與公民之間的關繫,而在整個司法改革中顯得尤為重要,其改革的復雜性與難度也更大。對我國刑事司法改革進行總體性、繫統性的研究與探討具有重要意義。高麗蓉的《我國刑事司法改革研究》分為六章。
靠前章,刑事司法改革基本原理。本章對刑事司法改革的概念進行了界定,提出改革是制度變遷的一種方式和過程,是在特定時間範圍內,某項制度的重要維度發生較多變化的過程,也是較為深層的制度變遷。刑事司法改革的研究對像包括刑事法律規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