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京津冀大氣污染治理區域一體化立法的意義及可行性
第一節京津冀大氣污染治理區域一體化立法的意義
一、順應國際區域治理一體化和法治化的發展趨勢
二、促進國家區域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的優化升級
三、推動國家環境保護事業的區域化和產業化發展
四、滿足人民對綠色生活環境的普遍化和公平化需求
第二節京津冀大氣污染治理區域一體化立法的現狀
一、中央法律與政策搭建區域一體化治理的頂層設計
二、地方法規與政策配套區域一體化治理的細化規則
三、央地法規與政策實現區域一體化治理的問題難點
第三節京津冀大氣污染治理區域一體化立法的新發展
一、從協商立法到聯合立法的形式變遷
二、從地方法規到地方標準的內容演進
三、從主體融彙到效力擴張的制度超越
第四節京津冀大氣污染治理區域一體化立法的可行性
一、“一帶一路”倡議為區域一體化立法提供了國際交流平臺
二、“全面深化改革”部署為區域一體化立法提供了政策保障
三、“京津冀一體化”戰略為區域一體化立法提供了經濟基礎
第二章域外大氣污染治理區域一體化立法的實踐探索
第一節歐盟大氣污染治理區域一體化立法的實踐
一、從末端分治到源頭聯合的區域一體化立法背景
二、從橫向條約到縱向指令的區域一體化立法模式
三、從宏觀控制到微觀監管的區域一體化立法政策
四、歐盟大氣污染治理區域一體化立法的效果與國際影響
第二節英國大氣污染治理區域一體化立法的實踐
一、從應對治理到一體治理的區域一體化立法背景
二、從立法指導到立法建構的區域一體化立法模式
三、從宏觀目標到微觀防控的區域一體化立法政策
四、英國大氣污染治理區域一體化立法的效果與國際影響
第三節美國大氣污染治理區域一體化立法的實踐
一、從單一立法到州際合作的區域一體化立法背景
二、從聯邦立法到州際協定的區域一體化立法模式
三、從質量控制到排污交易的區域一體化立法政策
四、美國大氣污染治理區域一體化立法的效果與國際影響
第三章京津冀大氣污染治理區域一體化立法模式的選擇
第一節大氣污染治理區域一體化立法的主要模式
一、中央主導型縱向立法模式
二、地方協調型橫向立法模式
三、區域聯合立法模式
第二節京津冀大氣污染治理選擇聯合立法模式的原因和可行性
一、京津冀大氣污染治理選擇聯合立法模式的原因
二、京津冀大氣污染治理選擇聯合立法模式的可行性
第三節京津冀大氣污染治理聯合立法模式的核心目標
一、設立京津冀大氣污染治理聯合立法試驗區
二、制定京津冀大氣污染治理聯合立法
第四章設立京津冀大氣污染治理聯合立法試驗區的構想
第一節京津冀大氣污染治理聯合立法試驗區的功能與構建意義
一、京津冀大氣污染治理聯合立法試驗區的主要功能
二、京津冀大氣污染治理聯合立法試驗區的構建意義
第二節設立京津冀大氣污染治理聯合立法試驗區的組織保障
一、構建京津冀大氣污染治理立法信息交流平臺
二、組建京津冀人大聯合立法委員會
三、成立京津冀大氣污染防控委員會
四、推進京津冀政府及其環保部門聯合執法
第三節京津冀大氣污染治理聯合立法試驗區的立法程序
一、制定《京津冀大氣污染聯合防治條例》草案
二、審議《京津冀大氣污染聯合防治條例》草案
三、頒布實施《京津冀大氣污染聯合防治條例》
四、備案評估《京津冀大氣污染聯合防治條例》
第五章《京津冀大氣污染聯合防治條例》的初步立法設計
第一節《京津冀大氣污染聯合防治條例》的法律屬性
一、《京津冀大氣污染聯合防治條例》的立法目的
二、《京津冀大氣污染聯合防治條例》的效力範圍
三、《京津冀大氣污染聯合防治條例》的法律位階
第二節《京津冀大氣污染聯合防治條例》的基本原則
一、聯防聯控與協同治理
二、規劃先行與源頭治理
三、總量控制與綜合治理
四、利益共享與責任共擔
第三節《京津冀大氣污染聯合防治條例》的核心制度
一、京津冀大氣環境保護目標責任與考核評價制度
二、京津冀區域一體化強制性大氣環境標準制度
三、京津冀區域一體化大氣環境監測制度
四、京津冀重污染天氣協同預警與應急響應制度
參考文獻
本書是一部研究京津冀大氣污染治理一體化立法的學術專著。本書首先探討了京津冀大氣污染治理一體化立法的意義和可行性,並在剖析京津冀現行立法不足的基礎上,提出了區域一體化立法的發展方向;其次,梳理了域外國家大氣污染治理區域一體化立法的實踐經驗,深入研究了歐盟、英國和美國大氣污染治理區域一體化立法的背景、模式、內容和影響,為京津冀大氣污染治理區域一體化立法尋求經驗借鋻;第三,繫統比較了區域一體化立法模式的各種類型並做出優劣分析,論證了選擇聯合立法模式具有無可比擬的優勢,並提出了聯合立法模式運行的基本方式;第四,提出了設立聯合立法試驗區的基本構想。探討了聯合立法試驗區的功能意義以及區域保障、組織保障、程序保障和實體保障;最後,提出了《京津冀大氣污染聯合防治條例》的初步立法設計,闡述了草案建議稿的立法目的、立法原則以及主要制度建設,並且擬出了《京津冀大氣污染聯合防治條例》草案建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