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法制變遷研究》主要內容有四個方面:1.《至正條·條》考釋。《至正條》是新發現的史料,雖然韓國學者以及中國學者對其進行了文字整理,但韓國學者對其整理、校注,主要參考《通制條》。在二文獻不一致時,大多依《通制條》校《至正條》。應當說,這是有一定問題的。因為,現存《通制條》是明初墨寫本,《至正刊本。《至正條》的準確性要高於《通制條》。二者不一致之處,在無其他史料參證的情況下,以《至正條》為準,錯誤率要少一些。換個角度說,如果再度審視現存有關《通制條》整理成果時,《至正條》中的文字表達,應當引起足夠刊本《至正條》本身有訛誤之處,韓校本和有關學者已經做了某些校正,筆者根據相關史料,對《至正條·條》做進一步的文獻整理工作條與法律體繫。本部分主要研究《至正條·條》的篇目,以及其與前代令典關繫。唐宋令可以分為唐令譜繫和宋令譜繫,其分界豐令》。從篇目上來代“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