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千零四十條
[條文主旨] 婚姻家庭編的調整對像
第一千零四十一條
[條文主旨] 婚姻家庭關繫的基本原則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條文主旨] 調整婚姻家庭關繫的禁止性規定
第一千零四十三條
[條文主旨] 調整婚姻家庭關繫的倡導性規則
第一千零四十四條
[條文主旨] 收養的基本原則
第一千零四十五條
[條文主旨] 親屬、近親屬及家庭成員
第二章 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條文主旨] 結婚自願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條文主旨] 法定結婚年齡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條文主旨] 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繫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條文主旨] 結婚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條文主旨] 男女雙方在結婚後組成家庭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條文主旨] 婚姻無效事由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條文主旨] 婚姻可撤銷事由
第一千零五十三條
[條文主旨]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如實告知的可撤銷婚姻
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條文主旨] 婚姻無效和婚姻被撤銷的法律效果
第三章 家庭關繫
第一節 夫妻關繫
第一千零五十五條
[條文主旨] 夫妻家庭地位平等原則
第一千零五十六條
[條文主旨] 夫妻獨立姓名權
第一千零五十七條
[條文主旨] 夫妻人身自由權
第一千零五十八條
[條文主旨] 夫妻平等享有、共同行使親權
第一千零五十九條
[條文主旨] 夫妻相互扶養義務
……
第四章 離婚
第五章 收養
後記
《中國民法典評注》以民法典法律適用為中心,按照當今主流法律評注體繫,注重歷史脈絡、學理與實踐的多重結合,深度解讀《民法典》。按照歷史由來、規範目的與含義、舉證責任分配及其他問題的結構體例,對法律條文進行深入、繫統的闡釋。總結吸收了世界上重要國家法律與國際性法律的評注模式,融學術性與實踐性於一體,顯著有別於我國以前的法律釋義書寫作樣式。本書由王利明教授擔任主編,萃集國內民法學領域傑出中青年學者,選取民法典全部條文,既全景反映相應條文的立法、學說與判例現狀,更在此基礎上作出詳細評述與注解,以全新評注方式吸納世界法律評注體繫優點,全新的解讀方式全面解讀《民法典》,為我國的法律評注提供了典型範本。本書是針對《民法典》婚嫁家庭編的評注,內容包括一般規定、結婚、家庭關繫、離婚、收養五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