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盜保險櫃》(GB 10409-2001 )、《防盜保險箱》(GA 166-2006 )發布施行已10 多年, 根據標準編制原則, 一般在標準施行5 年後應審查或修訂。早在2005 年初GA 166 標準修訂時, 全國安全防範報警繫統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實體防護設備分技術委員會(SAC/ TC100/ SC1) 秘書處在調研、聽取業內相關有名企業及行業主管部門意見時就提出擬在合適時機, 將上述兩個標準合並修訂, 為此在2012 年提出了修訂立項申請。2014 年, 經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 以計劃編號〔20140175-Q-312〕下達2014 年第一批國家標準計劃項目《防盜保險櫃(箱) 》的國家強制性標準修訂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