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統生態法律文化是傳統生態文化的一個組成部分,以傳統生態智慧和習俗、生態法律思想、生態法律制度和法律實踐為基本內容。較之成熟的環境史、生態倫理史而言,繫統研究傳統生態法律思想與法律制度的成果非常零散、數量較少、不成體繫。本書以傳統社會天人關繫為研究起點,對傳統生態觀(或生態法律思想)和生態法律制度進行詳細闡述,追溯生態文明法治歷史淵源,豐富其理論基礎。通過研究中國傳統生態環境資源法律思想和制度,促進全社會對傳統生態法律文化核心觀念和基本特征的認知與理解。這有助於在生態文明建設進程中,傳承和弘揚傳統生態文化遺產,正確處理人與自然關繫,正確處理生態保護與經濟發展關繫,將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核心理念——“人與自然是生命共同體”,滲入到思想、落實到行為上,貫徹到社會生活方方面面,真正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