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以三十多年律師實踐經驗積澱,在由執業技能向執業藝術升華的過程中,深刻感悟到,唯物辯證法像基因一樣存在於律師的有機體中,不僅孕育了律師職業,也是律師群體賴以生存的執業技能之方法論。從閱卷到調查取證,以尋求客觀事實為導向,完成對法律事實的構建,踐行著物質第一性的客觀原則;從發問到質證、辯論,以控辯雙方的觀點博弈,完成對法律事實的認定和社會評價,演繹著對立統一規律的辯證思想。本書旨在揭示律師和哲學之間,實質上存在著的內在有機聯繫。從而引導律師對哲學方法論的自發運用升華到自覺狀態,由必然王國進入自由王國,實現從匠人型律師到哲人型律師的華麗轉身。本書共分為律師本體篇、唯物篇、辯證篇、實踐篇四大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