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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疑難問題專家論證2013-2014
該商品所屬分類:圖書 -> 法學理論
【市場價】
596-864
【優惠價】
373-540
【作者】 程永順主編 
【出版社】知識產權出版社 
【ISBN】978751303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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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介紹



出版社:知識產權出版社
ISBN:9787513034722
商品編碼:1637747116

品牌:文軒
出版時間:2015-05-01
代碼:78

作者:程永順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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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程永順 主編 著
/
定  價:78
/
出 版 社:知識產權出版社
/
出版日期:2015年05月01日
/
頁  數:369
/
裝  幀:平裝
/
ISBN:9787513034722
/
目錄
●專利權
案例01關於確定“再生熔鑄耐火磚的制造方法”發明專利權利保護範圍的法律意見書
【論證要點】
①如何確定“再生熔鑄耐火磚的制造方法”發明專利的權利保護範圍?30號以外的再生鋯剛玉耐火磚產品是否屬於利用“再生熔鑄耐火磚的制造方法”生產出來的繫列產品?
②如何理解該發明專利《發明專利審定說明書》的《說明書》部分所稱的“以100%的廢磚作為原料”?以使用玻璃窖上用過的熔鑄耐火磚和部分生料(氧化鋁粉鋯英砂)作原料,以該發明專利權利要求書所給出的方法生產熔鑄耐火磚,是否落入該發明專利的保護範圍?
③如何評價“再生熔鑄耐火磚的制造方法”發明專利的技術價值、經濟價值及社會意義?
附件01-1“再生熔鑄耐火磚的制造方法”發明專利權利要求書
附件01-2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
附件01-3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
附件01-4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
案例02關於《國家中成藥標準彙編》公開導致部分中成藥專利權無效專家研討會會議紀要
【論證要點】
對於《國家中成藥標準彙編》是否構成我國《專利法》範疇“公開出版物”的定性問題,應當怎樣考量?針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對藥品行業進行統一管理時(地標升國標)的行政行為(主要負責人構成玩忽職守罪),導致未申請專利保護技術“公開”的情形,是否侵犯了專利權人的合法權益,行政機關應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對此情形應如何處理?
附件02-1“治療腫痛的藥物組合物”發明專利權利要求書
附件02-2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第17726號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書
附件02-3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判決書
案例03“防火隔熱卷簾用耐火纖維復合卷簾及其應用”發明專利侵權糾紛案專家研討會法律意見書
【論證要點】
①本案中,華坤公司是否應當承擔停止侵權的責任?本案二審法院以“不利於維護已經形成的社會經濟秩序”為由不判決華坤公司停止使用被控侵權產品,是否有法律依據?在這種情況下,華坤公司是否應當對英特萊摩根公司予以補償?
②本案中,華坤公司未上訴,而二審法院直接判決免除了其停止侵權的義務,是否有法律依據?是否屬於法院職權範圍?
③結合本案已有證據及相關行業慣例,光華安富業公司委托東臺玉綸公司為其配套生產的簾面是否是定制行為?光華安富業公司和東臺玉綸公司應承擔什麼樣的法律責任?
④本案中,光華安富業公司在二審過程中補充提交的五份證據的效力應如何認定?
附件03-1第00107201.3號發明專利的權利要求書
附件03-2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
附件03-3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
附件03-4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
附件03-5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督促檢查辦公室對涉案專利發明人劉學鋒就本案再審申請的回復
案例04“一種雙層下蓋豆漿機”實用新型專利無效行政糾紛專家研討會法律意見書
【論證要點】
①什麼是“一事不再理原則”,其立法本意及適用條件是什麼?
②專利無效審查中“一事不再理原則”的具體適用條件是什麼?
③無效決定由“本領域技術人員根據發明目的應當能夠確定底盤罩延伸的長度應該局限於主體下部中易於產生熱變形的部分”得出“並未給出采用雙層下蓋來解決相應技術問題的技術啟示”或“無法形成本專利的金屬外層與塑膠材料內層的雙層結構的機頭下蓋”的結論,是否符合公眾的常識和認知?
④前後兩次無效審查決定中對於相同對比文件所認定的事實存在矛盾時,應如何把握?
附件04-1“一種雙層下蓋豆漿機”實用新型專利授權公告文本
附件04-2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第17760號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
附件04-3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書
商標權
案例05“G2000”商標異議行政糾紛專家法律意見書
【論證要點】
①被異議“G2000”商標在服飾上的注冊是否損害趙華的合法權益?是否應當允許注冊?
②引證商標“”的顯著性如何,對被異議“G2000”商標標識與“”商標標識是否構成近似的判定有何影響?
③縱橫二千公司在先“G2000”商標經過使用已經取得一定知名度等因素,在本案中對被異議商標可否注冊能否帶來實質性的影響?
④被異議商標“G2000”在服飾上的注冊,是否導致消費者與“”商標的商品來源產生混淆?是否應判為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
附件05-1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裁定書
附件05-2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關於第2023746號“G2000”商標異議復審裁定書第03050號]
附件05-3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判決書
附件05-4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判決書
案例06“宏濟堂”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專家研討會法律意見書
【論證要點】
①商標、企業名稱和中華老字號如果在使用中發生衝突,應如何處理?
②本案中,宏濟堂阿膠公司作為宏濟堂醫藥集團的子公司,是否有權使用“宏濟堂”作為企業字號,其被訴使用行為是否構成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
③本案中,一審法院認定的損害賠償數額是否合理?
④本案中,一審法院將域名糾紛合並審理是否有法律依據?宏濟堂阿膠公司注冊域名的行為是否侵犯宏濟堂制藥公司的域名?
附件06-1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
案例07“新東陽”商標繫列糾紛專家研討會法律意見書
【論證要點】
①我國《商標法》第十五條的立法本意是什麼?關於“代表人”規定的具體範圍是什麼?
②針對涉案七件商標所涉及的不同情況,籠統地一律適用《商標法》第十五條的規定加以解決是否恰當?
③由於歷史原因,家族成員在是否投資中國大陸的經營理念出現分歧後,家族成員向中國大陸商標局申請注冊“新東陽”商標的行為是否損害了家族利益,是否違反了我國《商標法》第十五條的規定本意?
④在上海新東陽食品有限公司受讓訟爭繫列“新東陽”商標後,如果臺灣新東陽公司不同意撤回評審申請,該糾紛應如何解決?
附件07-1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關於第1639720號“新東陽”商標異議復審裁定書》
附件07-2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判決書
附件07-3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裁定書
不正當競爭
案例08臨海市知識產權(商業秘密)保護研討會會議紀要
【論證要點】
①客戶名單等經營信息是否可以作為商業秘密受到保護?
②如何理解侵犯商業秘密罪的定罪標準?
③侵犯商業秘密罪中經濟損失如何計算計算?
④權利人的研發成本是否可以納入損失進行計算?
⑤鋻定機構的鋻定(審計)結論如何適用?
附件08-1浙江省臨海市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
附件08-2浙江省臺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
案例09中基寧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寧波中基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擅自使用他人企業名稱糾紛專家研討會法律意見書
【論證要點】
①如何理解我國《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及《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所規定的“在相同登記主管機關轄區內,行業或者經營特點不同的企業名稱中可以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字號”?其中,“行業或者經營特點不同”應當如何認定?
②怎樣理解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五條第一款第(三)項關於“擅自使用他人的企業名稱或者姓名,引人誤認為是他人的商品”的正確含義?
③依據該規定,應如何確定企業名稱的保護範圍,該範圍是依據企業所屬行業或營業範圍進行劃分,還是以實際在市場中造成相關公眾的混淆、誤認為前提?
④在實踐中,法院審理商標與企業名稱衝突案件時的具體處理方式有哪些?
附件09-1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
案例10關於“餘志宏等涉嫌侵犯商業秘密罪案”的法律意見書
【論證要點】
①客戶名單、價格體繫能否構成經營信息商業秘密?作為商業秘密的經營信息與技術信息,在認定侵犯商業秘密犯罪及商業秘密侵權時是否存在區別,具體體現在哪些方面?
②判斷客戶名單、價格體繫等經營信息能否作為商業秘密時,對其作出認定能否通過鋻定機構作出,還是應通過司法程序作出?
③本案中,賽納公司和香港美極公司誰是商業秘密合法的權利人?在無特別約定的情況下,母公司對子公司的商業秘密能否主張權利?兩公司的法律地位是否是獨立的?
④本案中,商業秘密權利人的直接損失應當如何計算?
⑤在審理商業秘密刑事案件時,是否應當考慮此類案件的特殊性在程序上適用“先民後刑”原則?無知識產權庭的基層法院審理侵犯商業秘密刑事案件是否合理?
內容簡介
本書為繫統梳理知識產權領域的典型疑難問題並組織專家對疑難問題進行論證分析的知識產權實務圖書。本書針對具體案例中存在的知識產權典型疑難問題,采用專家論證的形式,針對提出的問題展開討論,並出具有價值的可供參考的意見和建議,具有很強的實踐指導意義。
作者簡介
程永順 主編 著
程永順,北京務實知識產權發展中心主任,原為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三庭)知識產權庭副庭長、高級法官。我1982年1月從北京師範大學畢業後,根據組織分配進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研究室工作。由於在大學期間學習的是政治經濟學專業,對法律一竅不通,在研究室的工作始於為領導、同事抄寫、校對各種文稿、書稿。那時,我對身邊的領導、同事非常欽佩,在我心目中,他們個個都是法律方面的專家。
摘要
程永順兄前為北京高院知識產權庭副庭長,且曾履職優選法院知識產權庭若干年,是全國知識產權司法界的前輩法官。2005年他提前從法官職位上離職,開始創辦並主持北京務實知識產權發展中心。近年來,在國內各種研討會或論壇上都可見其身影,聽其高論。2014年底在北京召開的一次國際反壟斷論壇上,永順兄囑我為其主編的《知識產權疑難問題專家論證》新輯撰寫序言,並貼心地寄來了已出版的前五輯叢書。翻閱每一輯序言,都令我倍感親切,作序者按出版順序分別是孔祥俊、羅東川、楊健民、陳錦川、周根纔,都是知產領域聲名卓著的大家或專家。我認真拜讀了各位所作的序言,亦認真拜讀了永順兄的自序,特別欣賞其在自序中所言“為了使更多的行政執法人員及司法人員了解專家學者們對一些知識產權疑難問題的論證信息,我們將一部分由務實中心組織的專家論證會形成的法律意見書分冊編輯出版,並將有關部門看到相關法律意見之後作出的判決書、裁定書、行政決定書等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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