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後的《檢察人員紀律處分條例》於2016年12月16日正式印發。較之2004年《檢察人員紀律處分條例(試行)》共3章、14節、118條、10300餘字,修訂後的《檢察人員紀律處分條例》共3章、12節、158條、17600餘字,不僅條文數量增加了1/3,而且對原條例絕大部分條款均進行了修改、補充和完善。為了方便廣大檢察人員理解和掌握修訂後的《檢察人員紀律處分條例》,我們組織編寫了該書。
《<檢察人員紀律處分條例>學習輔導》包括四部分內容,分別是檢察紀律概述、《檢察人員紀律處分條例》解讀、修訂前後對照及逐條簡要說明以及相關規定。靠前部分檢察紀律概述,主要論述了檢察紀律的概念及發展,以及作為檢察紀律重要載體形式的檢紀條例的歷史沿革。第二部分《檢察人員紀律處分條例》解讀,分別針對總則、分則和附則部分容易產生模糊認識,實踐中需要特別注意的條款予以重點說明。第三部分《檢察人員紀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