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一問題提煉
二研究綜述
三研究意義
四研究方法與進路
五可能的創新之處
第一章環境標準法律制度的生成基礎
第一節環境法與環境標準融合的社會基礎
一風險社會:工業文明的必然產物
二環境風險:風險社會的結構根源
三融合回應:環境風險的應對之道
第二節環境法與環境標準融合的理論證成
一融合的基礎:價值追求的一致性
二融合的保障:認識基礎的同質性
三融合的進路:作用方式的耦合性
第三節環境法與環境標準融合的制度路徑
一技術效力互為支撐:融合的內在驅動
二強化環境法律實施:融合的現實意義
三規範體繫相互獨立:融合的外在制約
四環境標準法律制度:融合的實現路徑
本章小結
第二章環境標準法律制度的理論解構
第一節環境標準法律制度的憲法溯源
一環境問題與環境國家:國家環境保護義務的生成基礎
二環境人權與國策條款:國家環境保護義務的憲法依據
三外在形式到內容實質:國家環境保護義務的類型劃分
四環境標準:國家環境保護義務層次界分的實質性依據
第二節環境標準法律制度的價值目標
一經濟優先兼顧環境:價值目標的現狀
二保障公眾健康權益:價值目標的反思
三保護並且改善環境:價值目標的未來
第三節環境標準法律制度的功能定位
一理論基石:法律規範的效力來源
二借鋻運用:環境標準的效力支撐
三功能定位:效力來源的制度支撐
第四節環境標準法律制度的體繫結構
一制度體繫概述:從三重功能保結構
二形式正當性的保障:環境標準援引法律制度
三內容合理性的保障:環境標準制定修訂法律制度
四實施有效性的保障:環境標準適用法律制度
本章小結
第三章環境標準援引法律制度的構建
第一節環境標準援引法律制度的問題闡釋
一性質界定不清:環境標準性質的界定方式不一
二體繫結構混亂:環境標準體繫結構的設計不清
三援引方式缺失:環境標準融合方式的立法真空
第二節環境標準法律性質的釐清
一觀點梳理:環境標準法律性質的爭論
二命題雜糅:法律性質認識爭論的根源
三技術規範:環境標準法律性質的重識
第三節環境標準體繫結構的重塑
一混亂成因:環境標準體繫結構的共性與個性
二參考借鋻:產品服務標準體繫的優勢與局限
三體繫重塑:環境標準體繫未來的優化與堅守
第四節環境法律援引方式的選擇
一邏輯起點:環境標準“強制性”的內涵解析
二規則要素:環境標準“強制性”的實質來源
三法律援引:環境標準“強制性”的最終落實
本章小結
第四章環境標準制定修訂法律制度的完善
第一節環境標準修訂制度的問題闡釋
一合理性原始缺失:環境標準制定制度殘缺
二合理性逐漸喪失:環境標準修訂制度虛位
三合理性保障不足:環境標準訴訟制度缺位
第二節環境標準制定制度的完善
一權威且中立:環境標準制定主體的選擇
二科學且繫統:環境標準制定依據的確定
三開放且有序:環境標準制定程序的補強
第三節環境標準修訂制度的構建
一實施評估制度:環境標準修訂的邏輯起點
二定期復審制度:環境標準修訂的內部約束
第四節環境標準訴訟制度的建立
一外部約束:環境標準訴訟的理論證成
二邏輯基礎:環境標準訴訟的類型劃分
三約束起點:環境標準訴訟的原告資格
四約束界限:環境標準訴訟的審查標準
五約束保障:環境標準訴訟的判決類型
本章小結
第五章環境標準適用法律制度的整合
第一節環境標準適用法律制度的問題闡釋
一體繫殘缺:環境標準效力問題的具體表現
二認識割裂:環境標準效力問題的成因分析
三體繫整合:環境標準效力制度的完善路徑
第二節環境標準權力制約效力的強化
一基本結構:環境標準權力制約效力的理論闡釋
二政府義務:環境標準權力制約效力的邏輯起點
三政府責任:環境標準權利制約效力的最終落實
第三節環境標準侵害矯正效力的重塑
一現狀反思:效力“否定論”的邏輯缺陷及其成因分析
二困境破除:效力“重塑論”的理論基礎及其分析進路
三解釋實現:效力“重塑論”的邏輯基點及其具體闡釋
四特殊規則:生態環境損害責任中侵害矯正效力的體現
本章小結
結語
參考文獻
索引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