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明,1960年生,湖北仙桃人,新中國第壹位民法學博士,中國人民大學常務副校長,第九屆、十屆、十一屆 代表, 財經委委員、 法律委員會委員,“長江學者”特聘教授,“新世紀百千萬人纔工程”重量人選,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主要社會兼職有: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法學學科評議組成員兼召集人、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法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國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副會長、國家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北京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副、中國消費者協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審判理論研究會副會長、中國靠前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副主任等。主要從事法學方法論、民法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