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黃文偉著 著
定 價:53
出 版 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9年06月01日
頁 數:281
裝 幀:簡裝
ISBN:9787519732202
什麼是法律思維?在書本裡應用法律,人們自然會用法律分析問題,但是,回到真實世界,很多人常常忘記了法律而以日常思維來分析問題。由於強大的思維慣性——日常思維的存在,你必須在日常思維的基礎上加上法律理論思維的高度,這樣纔能玩轉法律應用。法律理論是個龐大的體繫,本書隻探討最重要的六個法律理論思維的維度:普遍性、權利義務、主體、法律的完整把握、事實的法律陳述、程序。真實世界的法律應用面臨兩個悖論:真實世界是一張網,而書本上的理論是一條線,用一條線來表達網,會水土不服;真實世界的思維習慣是直覺,而法律問題等
●目錄第一篇 在書本理論上疊加一個意想不到的維度一個在主觀世界,另一個在現實世界。從書本裡的法律思維到真實世界的法律思維,這是一次無比艱險的穿越,羅振宇在2018年1月23日“邏輯思維”公眾號“羅胖60秒”有一個精彩的闡釋:“真實世界經常就這樣,它會在書本理論上疊加一個意想不到的維度,這時候書本理論往往就沒用了啊。”第一講 對手 003書本裡的法律思維,模擬的常常是“單人決策”的情形,隻存在辨認事實、適用法律的思維決策。但在現實生活中接近是另外一種場景,現實生活中很少有“單人決策”的情況,大多數情況下,你是在一根漫長的博弈鏈條中做選擇,你的一個行為會觸發其他人的應對行為,你的決策必須考慮到其他人的意圖。微課 1 事實不是你所經歷的005微課 2 法律不是你認為的010微課 3 當你想錄音時,對手會怎麼做?018微課 4 借條中的對手意識023微課 5 如果對方當事人誠信的話,訴訟本不會這麼難028微課 6 許霆案——輿論也是你的對手034第二講 利益 038“一切不牽扯利益得失的知識,都隻不過是智力遊戲。”書本裡的法律思維就是典型的智力遊戲,真實世界的法律思維則是直接牽扯利益得失衝突的。在真實世界中,你在法律上的每一次選擇,都是直接奔向某種利益的,但你也須承擔這個選擇的成本。微課 7 為什麼你不能成功地應用法律?——來自利益維度的分析040微課 8 將房產直接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利益評估047微課 9 簽名、蓋章、捺手印各有什麼問題?——結合對手視角進行利益分析051微課 10 撞傷不如撞死?057微課 11 風險的忽略與厭惡——以假離婚為例060微課 12 走在斑馬線上是安全的?065第三講 “潛規則” 068真實世界的法律充滿各種合理和不合理的“潛規則”。不合理的“潛規則”,你要規避它、對抗它、扼殺它,而合理的“潛規則”的“潛”本身就是一種生存策略,對於你來說,其重要性甚至高於某些正式法律規則,如果沒有弄明白的話,你無法玩轉法律應用。微課 13 法官很忙069微課 14 警察抓小偷卻攤上麻煩事073微課 15 法官也會失誤076微課 16 陪法官喝酒079微課 17 為什麼律師不能承諾辦案結果?——從法官自由裁量權的角度分析083第四講 信息不完備 088書本裡的法律思維,法律人據以決策的書本知識,是確定、固定和完備的;而真實世界的法律思維,要求你在不確定、易變和不完備的信息面前作出適當的決策。微課 18 法律人隻能用不完備的信息做決策——來自《醫學真相》的啟示089微課 19 法庭上的事實隻能是事實碎片的重構093微課 20 為什麼不能“撞了白撞”?097微課 21 事實問題是真實性問題,也是正當性問題100微課 22 如果你是類似案件的當事方,可以從昆山反殺案學到些什麼?103第五講 容納矛盾 107在一般人的印像中,法律隻有一張面孔,規定在紙上的法律就是很好的。而在真實世界中你會發現,從不同人的視角理解法律就會有不同的含義,在不同時間點理解法律就會有不同的含義,從正義、自由、效率、秩序等不同價值出發理解法律就會有不同的含義,你需要在頭腦中容納相互矛盾的不同看法。微課 23 “守法公民”被逼成“非法公民”,怎麼辦?108微課 24 為什麼絕對的正義無法實現?——人本不能對人的行為作裁定112微課 25 無罪的辛普森為什麼還要賠償?117微課 26 法庭的判決常常面對概率類事實123微課 27 李某故意殺人案——對同樣的事實無法得出一個統一的結論127微課 28 為權利而鬥爭129第六講 信任 133在真實世界中,法律應用是人與人在信息不完備的條件下博弈的過程,這促使人們試圖去鑽法律的空子。不過,當你鑽空子贏了官司,很可能已經輸掉了信任。人要信任法律,但法律畢竟不是人。在書本裡,法律與信任基本上是和諧的,而在真實世界中,你會看到法律與信任的激烈衝突,需要你從中作出選擇。微課 29 贏了官司的秦玉河135微課 30 辱母殺人案140微課 31 從“親親相隱”到《我不是藥神》143微課 32 感情易變,法律恆久——以“贈給情人的門面房”為例148第二篇 在日常思維的基礎上加上法律理論思維的高度在書本裡應用法律,人們自然會用法律分析問題,但是,回到真實世界,很多人常常忘記了法律而隻是以日常思維來分析問題。由於強大的思維慣性——日常思維的存在,你必須在日常思維的基礎上加上法律理論思維的高度,這樣纔能玩轉法律思維。第七講 普遍性 157作為當事人的法律應用者自然應該考慮個人利益,這也是日常思維使然。但是,法律是代表普遍利益的,你必須懂得從普遍性的高度理解法律是什麼,必須懂得普遍利益和個人利益如何協調,否則很可能無法在法律程序中保護個人利益。微課 33 銀行職員應當把抽屜裡的錢交給搶劫犯嗎?158微課 34 醫生的病歷記錄可以查看嗎?161微課 35 博斯曼的訴訟——富了別人,窮了自己163微課 36 律師為什麼替“壞人”辯護?168微課 37 如果人是自利的,那他為什麼要服從代表普遍利益的法律?175第八講 權利義務 177當涉及要如何對待一個人或如何評價一個人某個特定的行為時,我們常常會作出這樣的界定:“這個人是好人”或“這個人是壞人”,“這是對的,那是錯的”。但是,對一個法律人而言,他的思維須有一個轉變,要學會運用權利義務規則來判斷問題。微課 38 生活中很多看似稀松平常的事,包含日常思維所意料不到的權利義務178微課 39 你以為隻是做了一件常人都會做的事,其實已經觸犯刑法了181微課 40 有困難找警察185微課 41 法律有什麼?如何簡單了解不同法律的核心準則?188微課 42 為什麼奧地利公民投票支持“繼續保留義務兵役制”?191第九講 主體 194從日常思維到法律思維,需要一個重要的跨越:從具體單個的自然人到抽像且多樣的法律主體的認識飛躍。法律關繫是法律主體與主體的關繫,辨明與你打交道的法律主體的性質,纔能明確你是在跟誰建立法律關繫。而能否在這樣的法律關繫中達到你的目的,你還必須進一步審查與你發生關繫的法律主體背後的資源。微課 43 從合同主體的審查看如何與他人打交道196微課 44 我是誰?200微課 45 公司就能保證股東有限責任嗎?203第十講 法律的完整把握 208法律就在身邊,我們多多少少都有一些法律常識,不過,日常生活中積累起來的法律常識往往是碎片、零散和孤立的,當你準備應用法律,還得回到法律文本,完整把握法律的具體規則。微課 46 出軌與離婚損害賠償還有多遠?209微課 47 貫通214微課 48 搶了18個鍋貼與3串雞肉串應判多少年?217微課 49 合法的權利變成違法行為220第十一講 事實的法律陳述 223法律思維意味著——事實在你眼裡不是純粹的事實,而是經過法律篩選的事實,是以主觀設定的預適用的法律為參考繫對事實進行的選擇與陳述。微課 50 有法律意義的事實225微課 51 合同糾紛有哪些關鍵的細節值得注意?229微課 52 沒有證據,神仙也難助233微課 53 小偷的供述沒有那麼“神奇”,但也很重要238微課 54 事情沒有你想得那麼糟243第十二講 程序 247法律通過程序纔能實現其目的,程序包括五花八門的環節。這些環節稍縱即逝,證據不等你,對手不等你,法院也不等你。你必須一個環節一個環節扎扎實實地推進,一個環節出錯,有時就無法補救了。微課 55 法律程序最核心的要義是什麼?249微課 56 討薪從書本到真實世界還有多少道坎?255微課 57 性侵受害者如何維權?被人誣告強奸怎麼辦?262微課 58 技巧266微課 59 如何尊重少數人?269微課 60 法律遠,拳頭近?271微課 61 你被冤枉了嗎?275後 記278
真實世界的法律思維有兩大難題:一是“當書本理論遇到社會真實場景,這時候書本上的法理論往往就沒用了”;二是“有一個強大的思維慣性——日常思維,人們常常忘記了法律而以日常思維來分析問題”。真實世界的法律思維,既要在書本理論的基礎上加上真實世界的維度,也要在真實世界日常思維的基礎上加上書本理論的高度,由此形成一個循環。
黃文偉著 著
黃文偉,法學副教授,律師。2018年,出版兩本著作《公共生活的底層邏輯》《一句話理解法律:學法律就這麼簡單》。
書本裡的法律思維,任務是求知,搞不清楚就繼續搞下去,也沒誰逼他們,即使作出一個模稜兩可的結論也不要緊。但是,在真實世界裡,你有對手,有利益,有時間要求,你不得不在信息不完備的條件下做決策,有時必須接受與你價值觀不同的結論,有時必須在法律與親情、法律與人性之間作出選擇。當你對所置身的世界有更真切的感受、更底層的認知,你纔能理解真實世界的法律思維。當你熟悉了真實世界法律思維的邏輯時,或許,你也就理解了生活。
真實世界的法律思維是一個無比復雜的繫統,任何一個現實的法律應用,除了法律,背後都有無數的因素在起作用。真實世界的法律思維,有太多超出書本理論的維度,一個維度一個維度地掌握並不一定更好,如同古人建萬裡長城的思路,每一個點上都在設防,結果事實上萬裡長城並沒有成功阻擋遊牧民族的入侵,甚等
序言我們生活在一個依照法律強制力構造起來的世界。無論是買一份快餐、賣幾隻股票,還是交一份房租、訂一個酒店,都是法律在支撐著其中的基本秩序。但是,除了少數受過專業訓練的人之外,絕大多數人對法律隻有模糊的印像。既然是模糊的印像,那麼,了解那些擁有穿透力的法律知識顯然是最重要的。本人的另一本書《一句話理解法律:學法律就這麼簡單》,旨在試圖概括法律文本中那些具有穿透力的法律知識。而本書準備概括的不僅是法律知識,更是真實世界中的法律思維。法律在現實生活中的應用存在兩種基本方式:一是普通公民應用法律的行為;二是國家公權力應用法律的行為,即法律適用。本書所討論的法律應用是“普通公民的法律應用”。現實生活是由法律支撐的,你之所以學習這本書,並不是因為你要成為律師、法官、檢察官,隻要你想做個生活在現代社會的明白人,就必須了解真實世界的法律思維。什麼是真實世界?這是相對於書本理論而言。書本理論不等於真實世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