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具備惡意串通的主觀故意,不構成共同犯罪
——陳某涉嫌虛假訴訟案
有效辯護之善於發現證據,巧妙、合法取證
——鄭某涉嫌詐騙案
負責人事、行政工作的員工,不應認定為直接責任人員
——方某涉嫌提供侵入計算機信息繫統程序、工具案
如何在庭審發問中戳穿虛假供述
——徐某涉嫌搶劫案
經濟糾紛應界定,民間借貸不構罪
——李某涉嫌詐騙案
在審查起訴階段大幅降低涉案金額、被害人人數,以減輕審判階段的辯護壓力
——劉某涉嫌詐騙案
以證據與邏輯融合論證的方法解析行為人的主觀意圖
——鄭某涉嫌虛假訴訟、詐騙案
重視審查起訴階段,僅為他人出口貨物提供掛靠服務的行為作不起訴處理
——王某涉嫌騙取出口退稅案
違法性認識在個案中欠缺犯意溝通的認定
——張某涉嫌串通投標案
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後,非法變更股權、處置公司財產的行為不構成犯罪
——陳某、吳某涉嫌偽造公司印章、盜竊案
僅出售“犯罪工具”不構罪
——李某涉嫌竊取、收買、非法信息案
有效辯護之不輕言放棄
——張某涉嫌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繫統案
不懼艱難無罪辯深下功夫終不訴
——詹某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深耕耘,細致做,兩罪終獲不起訴
——徐某涉嫌環境污染、詐騙案
積極化解矛盾,爭取刑事諒解,案件出現重大轉機被不起訴
——何某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
公司高管收取其他公司干股分紅款構成何罪
——王某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職務侵占案
小股東被控侵資金,綜合施策終未訴
——楊某涉嫌職務侵占案
嚴防死守因果關繫,檢察院終撤回起訴
——李某涉嫌故意傷害案
否定言詞證據的證明力,終獲無罪判決
——陳某涉嫌強制猥褻案
被告人執意挖坑置自身尷尬境地,律師量刑辯護有效
——鐘某涉嫌強奸案
犯罪中止與自首情節的認定標準
——王某涉嫌強奸案
熱點案件中如何正確發揮律師作用
——和某涉嫌尋釁滋事案
價格鋻定結論書為王?破解涉案金額
——王某涉嫌盜竊案
綜合應用無罪、輕罪、量刑等辯護形態,優選限度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皮某涉嫌詐騙案
未完成合作協議約定的義務不構成合同詐騙罪
——王某涉嫌合同詐騙案
律師現場調查取證在辯護中的重要性
——李某涉嫌合同詐騙、詐騙案
深度挖掘並揭露起訴事實中無法排除的合理懷疑,以重構事實的方式辯護
——陳某涉嫌詐騙案
行政法規的修訂對辯護策略的影響
——王某涉嫌銷售假藥案
查疏漏,精細辯,輕刑判
——林某、韓某銷售假藥案
好結果以持續、規範、細致的辯護工作為支撐
——張某、齊某涉嫌集資詐騙案
有效辯護推翻三罪,準確定性刑最輕
——宋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虛假訴訟“情節嚴重”的認定標準
——楊某涉嫌虛假訴訟案
向公司負責人投案,歸案後如實供述,認定自首獲輕判
——歐某涉嫌職務侵占案
職務侵占罪中法益侵害的認定
——張某涉嫌職務侵占案
認罪認罰,罪輕辯護,為當事人爭取最輕刑事處罰
——馬某、關某涉嫌假冒注冊商標案
程序辯護與實體辯護在個案中的結合運用
——葉某涉嫌侵犯著作權案
訴訟可視化在刑事辯護中的有效應用
——陳某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
內幕交易罪中關繫密切與交易異常的認定
——王某涉嫌內幕交易案
玩忽職守導致國家損失,為何法院僅判處緩刑
——蘇某涉嫌玩忽職守案
堅持孤證不立,深挖鋻定漏洞,終獲無罪判決
——李某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案
特情因素在毒品犯罪辯護中的運用
——張某涉嫌販案
特情因素於毒品犯罪的量刑意義
——張某涉嫌販案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下如何有效辯護
——郭某涉嫌販案
挖掘案件證據體繫的核心辯點,力爭將重罪改變為輕罪
——朱某涉嫌販案
從本書的案例來看,本書的案例都是實戰性極強的典型案例,並且附有主辦律師的心得體會,每當筆者研讀完一篇案例,就仿佛身在其中地與主辦律師進行了一場深入的探討。 從本書所涉及的案例類型來看,既有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的相關案例,如故意傷害罪、強奸罪、強制猥褻罪等,又有職務侵占罪、侵犯著作權罪、銷售假藥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等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案例,更有諸如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虛假訴訟罪、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繫統罪等涉及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的案例,所選案例具有廣泛的代表性和示範性意義。 《刑事有效辯護案例精選》作者根據實踐中的具體案例解析辯護中的技巧和難點問題,對於刑事辯護具有一定的參考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