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盧培偉 主編 著作
定 價:40
出 版 社: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4年10月01日
頁 數:313
裝 幀:平裝
ISBN:9787516206034
十八屆四中全會將依法治國作為核心主題提到靠前的高度。為了給全民提供更、更實用的法律幫助,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日前隆重推出重要普法讀物繫列:《中華人民共和國重要法律知識宣講繫列》,該繫列由原 副委員長王漢斌擔綱總顧問,優選人民法院常委副院長瀋德詠擔任總主編。
該套叢書將為讀者帶來豐厚的法律維權的超值服務:
靠前,作者:該繫列組建的法律專家團隊具有富有豐富的司法經驗,主要包括法官、檢察官、專業律師,將為讀者提供實用的法律維權指導。
第二,涵蓋面廣:緊密結合等
●第一章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一、故意殺人罪
●二、過失致人死亡罪
●三、故意傷害罪
●四、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
●五、過失致人重傷罪
●六、強奸罪
●七、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
●八、猥褻兒童罪
●九、非法拘禁罪
●十、綁架罪
●十一、拐賣婦女、兒童罪
●十二、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
●十三、聚眾阻礙解救被收買的婦女、兒童罪
●十四、誣告陷害罪
●十五、強迫勞動罪
●十六、雇傭童工從事危重勞動罪
●十七、非法搜查罪
●十八、非法侵入住宅罪
●十九、侮辱罪
●部分目錄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與侵犯財產罪》緊扣百姓法律訴求,分別從權益保護、損害賠償、責任認定、風險防範、罪與罰、用證據說話方面對法律維權之道逐一破解!全書以宣講要點、典型案例、專家評析、法條指引的形式,緊緊圍繞法治建設的重點、群眾關注的焦點、社會關注的難點、司法實踐的亮點問題,對法律規定、法律原則、法律精神及其應用問題進行了全面闡釋。封底可掃描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的官方平臺和立法縱橫平臺,將為讀者帶來法律資訊的超值免費體驗。
本罪的構成要件是:侵犯的客體是公民的人身權利和國家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這裡所說的對公民人身權利的侵犯,具體表現為對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種威脅或者實際損害。客觀方面表現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實,並向或者有關單位或人員告發,或者采取其他足以引起司法機關追究活動的行為。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即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犯罪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並具有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目的。
2.誣告陷害的具體表現有哪些?
(1)必須有捏造犯罪事實的行為。所謂捏造,是指接近虛構犯罪事實。至於行為人是否也捏造了有罪證據,不影響本罪的成立。如果行為人捏造的事實隻是一般違法行為、不道德行為或者其他錯誤事實則不構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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