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萬物,唯土為寶(代序)
緒論 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
第一章 總則
一、修改農村土地承包法的必要性和可行
二、農村土地承包法的立法目的
三、農村土地承包法調整的農村土地的範圍
四、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
五、土地承包與土地所有權性質
六、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承包權
七、婦女農村土地承包權的保護
八、農村土地承包的原
九、土地承包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保護
十、土地經營權的流轉
十一、土地經營權流轉合法權益的保護
十二、土地承包經營中土地資源的保護
十三、農村土地承包中相關部門職責的規定
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一節 發包方和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家庭承包概述
二、發包方
三、承包方
四、發包方的權利、義務
五、承包方的權利、義務
第二節 承包的原則和程序
一、承包原則
二、承包程序
第三節 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
一、農村土地承包期
二、農村土地承包合同
三、農村土地統一登記及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
四、發包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承包合同
五、不得干涉農村土地承包
第四節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保護和互換、轉讓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保護
二、承包期內承包地的個別調整
三、承包期內承包地的自願交回
四、婦女土地承包權益的保護
五、家庭承包權益的繼承
六、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互換
七、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
八、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轉讓登記
第五節 土地經營權
一、土地經營權的定義及相關權利
二、土地經營權的流轉
三、土地經營權登記
四、工商資本取得土地經營權
五、土地經營權融資擔保
第三章 其他方式的承包
一、其他方式的承包
二、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承包合同
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優先承包權
四、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和個人的發包程序
五、以其他方式承包取得的土地經營權的流轉
六、以其他方式承包取得的土地經營權的繼承
第四章 爭議的解決和法律責任
一、爭議解決的途徑
二、侵害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經營權的民事責任
三、發包方侵害土地承包經營權承擔的民事責任
四、承包合同中違背意願的內容無效
五、承擔違約責任的法律適用
六、強迫互換、轉讓或者流轉無效
七、違法截留、扣繳互換、轉讓或者流轉收益應予以退還
八、非法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貪污、
挪用土地征收、征用補償費用的法律責任
九、違法將承包地用於非農建設的法律責任
十、擅自改變土地用途、棄耕拋荒、給土地造成損害的法律責任
十一、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干涉的法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一、關於二輪承包的效
二、預留機動地
三、省級人大常委會制定實施辦法
四、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
五、法律實施日期
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修訂前後對照表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的說明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情況的彙報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決定(草案)》修改意見的報告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