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分編通則
第一章一般規定
第四百六十三條【調整範圍】
第四百六十四條【合同定義】
第四百六十五條【合同受保護及合同的相對性】
第四百六十六條【合同條款的解釋】
第四百六十七條【無名合同及涉外合同的法律適用】
第四百六十八條【非因合同產生的債權債務關繫的法律適用】
第二章合同的訂立
第四百六十九條【合同的形式】
第四百七十條【合同內容】
第四百七十一條【訂立合同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條【要約】
第四百七十三條【要約邀請】
第四百七十四條【要約的生效時間】
第四百七十五條【要約的撤回】
第四百七十六條【要約不得撤銷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