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第一章 特定時期的特定權利――與各年齡段相關的法律權利
第一節 0―12周歲的法律權利
胎兒的繼承份額保留權
出生時民事權利能力獲得權
孕婦不適用死刑權
母親婚姻穩定權
母親獲得勞動保護權
母親治安管理行政拘留豁免權
母親不適用強制隔離戒毒權
6周歲獲得義務教育權
10周歲獲得民事行為能力權
在父母離婚時發表意見權
12歲準許駕駛自行車權
第二節 13―17周歲的法律權利
相對刑事責任年齡開始
治安管理處罰減輕或免除權
刑事案件不公開審理權
14―16周歲不執行行政拘留權
16周歲準許駕駛電動車權
未成年犯的從寬處理權
接受治安詢問時監護人在場權
被收養權
16周歲獲得接近刑事責任能力權
16周歲提前獲得接近民事行為能力權
單獨居住權
參加工作獲得勞動保護權
犯罪時獲得法律援助權
訊問和審判時法定代理人到場權
第三節 18―30周歲的法律權利
女滿20歲,男滿22歲,可締結婚姻權
2 1周歲獲得申請中型客車準駕車型權
23歲女性結婚為晚婚權
滿30周歲具有收養權
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18周歲獲得接近民事行為能力權
可服兵役
大學畢業生超年齡服兵役權
……
第二章 絕大多數成年人的權利――成年後不區別年齡段的法律權利
第三章 普遍性的權利――不區別年齡段的法律權利
無權利,即無法律。我們每個人都生活在法律的世界當中,法律保護著我們每個人的成長,法律賦予我們每個人應有的法律權利。我們自從在娘胎裡的時候,就與法律沾上了邊,便具有了法律所賦予的權利。後來,法律權利便伴隨了我們一生。
侯安春編著的《一生的法律權利》可以幫助大家了解自己具有哪些法律權利,在哪個年齡段應該獲得怎樣的法律權利。這也是本書的宗旨所在。本書在權利設置上,以年齡為主要線索,主要講述特定年齡的特殊權利,接近對應各個年齡段,講述人們何時應當獲得何種權利;以案例作為引子,通過“案例背景”“權利解析”“權利依據”三個方面展開,語言通俗易懂,既滿足讀者學習法律知識的要求,又能通過故事調動讀者的閱讀興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