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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商品房買賣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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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說好的重點小學不見了,開發商虛假宣傳要擔責——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的理解/ 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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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顧 / 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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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說好的“學區房”卻無法入學,業主訴開發商虛假宣傳 / 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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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約邀請還是要約,業主開發商各執己見 / 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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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分析 / 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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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約與要約邀請的區別 / 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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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品房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是要約還是要約邀請? / 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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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告在樓書及商品房預售合同中關於廣告宣傳不列為合同的附件或組成部分的陳述是否有效? / 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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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