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緒論
●第二章旅遊目的地治理中公眾參與機制的研究基礎
●第一節國內外旅遊目的地治理研究
●第二節國內外公眾參與旅遊目的地公共事務研究
●第三節旅遊目的地治理中公眾參與機制研究的理論基礎
●第三章旅遊目的地治理中公眾參與機制相關概念的界定
●第一節旅遊目的地公共事務的界定
●第二節旅遊目的地治理的界定
●第三節旅遊目的地治理中的公眾參與及其機制的界定
●第四章旅遊目的地治理中公眾參與的動力機制
●第一節公眾參與的推力機制
●第二節公眾參與的拉力機制
●第五章旅遊目的地治理中公眾參與實現機制的構建
●第一節旅遊目的地治理中公眾參與的主體與客體
●第二節旅遊目的地治理中公眾參與的層次與方式
●第三節旅遊目的地治理中公眾參與的過程與結果
●第六章旅遊目的地治理中公眾參與實現機制的實施
●第一節基於參與選擇的公眾參與實現機制的實施
●第二節基於參與過程的公眾參與實現機制的實施
●第三節基於參與結果的公眾參與實現機制的實施
●部分目錄
本書選擇山東省"文化聖地、度假天堂"旅遊品牌的重要依托城市--青島市、濟寧市及其所下轄的中國很好旅遊城市即墨市、曲阜市、鄒城市為案例,對當地旅遊行政部門工作人員和個體公眾中的居民進行自填問卷式調查,並利用SPSS19.0軟件對調研數據統計與分析。調研結果表明,當地旅遊目的地公共事務執行主要需要公眾的深度參與和中度參與;參與過程中全程性參與、公平性參與、參與程序提前取得公眾認可為公眾所重視;政府人員看重政府輸入和4E目標實現等參與結果,而公眾則關注對實際參與過程的感知滿意及表達權範疇的參與結果;當地公眾的權利意識已經形成,但是其公共精神不足,他們接受公眾參與知識教育培訓和接受組織化參與的意願尚需強化;政府人員已經認可公眾參與旅遊公共事務,並正在積極推動政府信息公開,但是當地公眾參與旅遊公共事務的制度供給不足;公眾依次看重對參與結果的影響力、政府提供便利條件、經濟報酬/補償、獎勵等激勵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