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廖奕 著 著
定 價:68
出 版 社: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4年11月01日
頁 數:267
裝 幀:平裝
ISBN:9787509765159
法治的精義不在於許諾的美好與崇高,而在於實踐的大義與正道。對法治中國而言,“均衡”這一預設的主軸,從歷史到現實,從理念到制度,都是顯見的事實,深奧的謎題。
廖奕編寫的《法治中國的均衡螺旋(話語思想與制度)》以“螺旋”為隱喻,從“均衡法理學”的視角全面剖析了“法治中國”的思想、話語與制度,重點闡釋了法治均衡戰略在當代中國的理論基礎與實踐要點。
●導論
從“書本”到“行動”
從發展觀到法理學
“螺旋”的隱喻
思路與架構
第一章法理門前
第一節虛擬對話
一“法理”為何
二“司法”新解
三“法治”之難
四共識圖景
第二節理論反思
一法學:法律學或法理學
二法學家:政治家還是哲學家
三法理世界:如何均衡
第二章尋找“均衡的法”
第一節問題與背景
第二節自然法與實在法
一理論爭議與對峙
二爭議中的融合與彙通
第三節轉型時代的“均衡”法學
一危局下的法學重整
二社會學法學的“新均衡”
三邁向全面均衡的“綜合法學”
第三章法治均衡的思想繫譜
第一節古典時代的哲學家
一永未完結的《政治學》:理想政體的法治與均衡
二看不見的儒家權力:法治均衡的德性構造
第二節法政精英的均衡觀
一萬民法與國務家
二衡平的法治與一統的主權
三分權與制衡的迷思
四施密特的模型與遺憾
五“人民神”的整體均衡
六回歸“法治中國”的思想傳統
第四章重新發現“法治中國”
第一節“世界法”與“中國話”
一世界法:全球化法治話語的典型標本
二法治國:世界法理想的西方主導
三孔教烏托邦:西方法治啟蒙的中國悖論
四國家與天下:全球化法治的非均衡博弈
第二節“法治中國”與“大歷史”
一“中國大歷史”
二法理均衡分析
三經濟危機、“法理大國”與意識形態重建
第三節“斷裂社會”與“法治均衡”
一叫魂:轉型時代的社會斷裂與權力獨斷
二火光:人權與公權的斷裂式博弈
三洞穴:彌合斷裂的司法方法
第五章法律體繫的均衡構造
第一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繫”的話語分析
一話語結構
二均衡理論
三實踐反思
第二節法律統一與立法理念的均衡再造
一法治與立法的理念悖論
二法律統一與立法再造
第六章行政規制成本收益的均衡分析
第一節歷史與現狀
一歷史背景
二中國現狀
第二節功能與原則
一界定權利與分配正義
二增加財富與節約成本
三定量計算與定性分析
四成本收益的比例均衡
第三節成本指標體繫
一立法成本
二實施成本
三模型小結
第四節收益指標體繫
一經濟收益
二政治收益
三社會收益
四模型小結
第五節成本收益分析的方法實例
一行政立法成本的衡量和計算方法
二行政規制收益的衡量和計算方法
三模型小結
第七章轉型中國的司法均衡
第一節司法改革的均衡模型
一改革困境與頂層設計
二斷裂社會的司法非均衡
三司法均衡模型的多樣化設計
四反思與結論
第二節司法均衡模型的實證:以網絡公案為例
一問題的提出
二模型與實證
三焦點與討論
第三節司法改革與“法治中國”的頂層設計
一“法治中國”的整體戰略
二以“司法均衡”為切入點的“法治中國”
三法治均衡邏輯下的策略選擇
四長遠的文化問題
結語
參考文獻
致謝
廖奕編寫的《法治中國的均衡螺旋(話語思想與制度)》以“螺旋”為隱喻,從“均衡法理學”的視角全面剖析了“法治中國”的思想、話語與制度,重點闡釋了法治均衡戰略在當代中國的理論基礎與實踐要點。書中以“虛擬對話”開篇,提出了“法治均衡”的話題,並通過法學流派分析和思想譜繫考察的方法予以證立,分析表明,在社會發展的螺旋結構中,當下法治中國戰略必須把握國家、社會與政府的多重均衡,立法、行政、司法過程的均衡主軸體現為多種模型和樣態。
廖奕 著 著
廖奕,男,法學博士,主要從事當代中國法治改革與戰略研究。現執教於武漢大學法學院,兼任中國法理學會理事、湖北省法理學會秘書長。曾在《中國法學》、《東西方思想研究》(韓國)等刊物發表論文六十餘篇,多篇為《中國學術年鋻》、《中國憲法學精粹》、《人大復印報刊資料》轉載。另有大量時評、隨筆發表於《南方周末》、《聯合早報》(新加坡)、《讀書》等報刊。參與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等十餘項,主持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等近十項。近年代表窪著作有:《司法均衡論》(獨著,2008)、《司法權論》(副主編,2006)、《政治文明與法治國家》(副主編,2007)。學術作品多次獲省部級獎勵。
導論
法治的精義不在於許諾的美好與崇高,而在於實踐的大義與正道。對法治中國而言,“均衡”這一預設的主軸,從歷史到現實,從理念到制度,都是顯見的事實,深奧的謎題。
當下中國最基本的國情,可稱之為“非均衡發展”:一方面,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政治、經濟、文化諸方面均長足進步;另一方面,巨大的城鄉差距、地區差距和貧富差距使得發展成果難為民眾公平分享。通過法治的社會均衡,已成各界共識。但問題在於,法治是否內蘊均衡的主軸?“法治均衡”如何建構和運轉?其意義與限度何在?對於這些問題,我們不僅要從理論上證立,更要在現實中審思,特別是要緊密結合轉型中國社會的“螺旋”結構,揭示法治的戰略之維。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