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陸永棣 著
定 價:59
出 版 社:北京大學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8年06月01日
頁 數:342
裝 幀:精裝
ISBN:9787301293485
●上部
●第一章 蒙冤與昭雪:楊乃武冤案始末
●一、葛畢氏的短暫婚姻和葛品連的暴死
●二、知縣劉錫肜的先入為主與葛畢氏的屈招誣攀
●三、“錢寶生”被誘假證,杭州府枉坐楊乃武、葛畢氏死罪
●四、按察使司巡撫草率定案與欽差學政將錯就錯
●五、海會寺驗尸,楊乃武、葛畢氏沉冤終獲昭雪
●第二章 清代死刑案件的審理程序
●一、偵查初審:州縣政府對死刑案件的審理職責與程序
●二、審轉解司:“上下關鍵”的府一級審判
●三、復審具題:作為地方優選審級的按察使司與督撫對死刑案件的審理
●四、中央司法審判機關的審理
●五、死刑最終裁決
●中部
●第三章 冤案形成的自身邏輯
●一、“同食教經”惹下牢獄之災
●二、“誣認”尸毒定下冤案基調
●三、臬司巡撫依樣畫瓢,草率定案
●四、“學臺充刑臺,乃武歸天!”
●第四章 官員的無能與官場的腐敗
●部分目錄
陸永棣著的《落日殘照(晚清楊乃武冤案昭雪)(精)》講述了江南古城餘杭縣位於杭州郊外,1873年這裡曾經發生了一起被稱為晚清四大奇案之一的楊乃武與小白菜冤案。一個豆腐作坊伙計的因病而亡,卻因承審官員的先入為主、刑訊逼供而被鍛造成為一起“因奸毒斃本夫”案,在同治光緒年間各種力量的博弈下很終沉冤得以昭雪,當時的整個官場因此案被攪動。由於案情曲折離奇、審理艱難漫長,成冤過程典型且具規律性,昭雪原因更深刻地反映了晚清時期的政治、社會與制度等因素,使得此案具有深遠的社會影響力。對於研究晚清政治史、法制史、社會史都頗具價值。
陸永棣 著
陸永棣,男,浙江紹興人。杭州師範大學瀋鈞儒法學院特聘教授。1984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1997年9月至199年7月在復旦大學法律史專業研究生班學習,2014年1月赴香港城市大學中國不錯法官研修班研修。曾任浙江省不錯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辦公室主任、審判委員會委員。在《中國法學》《中外法學》《現代法學》《法學》等刊物發表論文數十篇。著作有《開庭以後:判例與民法問題研究》(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1877帝國司法的回光返照:晚清冤獄中的楊乃武案》(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等。
序2006年11月,筆者以晚清四大奇案之一楊乃武冤案為研究對像所寫的《1877帝國司法的回光返照:晚清冤獄中的楊乃武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研究這起歷史名案並最終形成書稿的緣起在該書的前言裡已有交代。筆者本非學界中人,不承想這部自己興之所至的業餘之作,蒙法律出版社不棄予以公開出版已是受寵若驚,近日北京大學出版社決定再版該書,可以說更是喜出望外。當年撰寫該書的目的在於探究楊乃武冤案發生、發展並最終糾正的歷史真相,而著力最多的還在於冤案為什麼能夠得到昭雪,這也是冤案之所以被稱為奇案的主要原因,因此筆者還專門在《中外法學》2007年第4期上發表了《落日殘照——晚清楊乃武案昭雪的歷史、社會與制度因素》一文。十年過去了,在對原書稿的修改中筆者感覺到當年無意間開始的研究,如果說現在還有一點點價值的話,在死刑冤錯案件如何發現與糾正上似乎開始凸顯出來。《1877帝國司法的回光返照:晚清冤獄中的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