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伽達默爾的《真理與方法》1960年出版以來,伽達默爾的詮釋學已成為許多哲學注意的焦點。他關於理解和解釋的觀點已經被應用於一繫列相當廣泛的討論:如藝術與文學研究中的解釋問題,社會科學中的知識和客觀性爭論;神學與法學諸學科中的有關爭論,以及哲學本身設計的重新評價諸問題。不過,伽達默爾的工作卻很少成為重要解釋或評價的主題,《伽達默爾:詮釋學、傳統和理性》試圖加以糾正的,正是這一缺失。《伽達默爾:詮釋學、傳統和理性》關注首先是在重構能把伽達默爾對藝術、歷史與哲學的分別討論聯繫起來的論證線索,其次是把它的優點與難點統一起來。《伽達默爾:詮釋學、傳統和理性》希望這樣做能對他的工作的今後的占用和討論提供一種可靠的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