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法)阿德瑪·艾斯梅因 著 郭爍 等 譯
定 價:158
出 版 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日期:2023年08月01日
頁 數:812
裝 幀:精裝
ISBN:9787519768881
本書以歷史時期為線索,將歐洲大陸刑事訴訟制度變遷劃分為四個階段:早期刑事訴訟,13至17世紀,17世紀後期與18世紀,以及法國大革命後的刑事訴訟等。原書篇幅近千頁,堪稱曠世巨著,作者筆力雄渾、視野廣闊,研究範圍涵蓋原始日耳曼法、羅馬法、中世紀教會法、法國大革命前後的歐陸諸國刑事訴訟法等,為讀者全面、深入地展現了從歐洲古代以來的刑事訴訟制度變遷歷史。本書有助於我們了解刑事訴訟制度的起源發展,是研究刑事訴訟不可或缺的工具書。
●緒論部分早期刑事訴訟
第一章刑事訴訟的多種類型
第一節刑事訴訟的三種類型
第二節彈劾式訴訟制度
第三節糾問式訴訟制度
第四節混合式訴訟制度
第二章羅馬刑事訴訟程序
第一節一般特征
第二節早期法庭
第三節關於“Quaestiones”
第四節承審員
第五節“承審員”與現代陪審員之比較
第六節羅馬訴訟的彈劾性質
第七節欠缺一般刑事制度的影響
第八節審前規定
第九節初步調查
第十節審判
第十一節帝國時期的變革
第三章原始日耳曼刑事訴訟法
第一節一般特征
第二節司法權
第三節決鬥審、神明裁判、輔助宣誓人
第一部分法國刑事訴訟史(13~17世紀)
導論編演變的一般特征
第一節法國刑事訴訟程序的三大淵源及其演變
第二節雙重趨勢;對被告的保障;社會保護;古典學派和現代學派
第三節當代程序的特點;民事司法和刑事司法的統一
第四節職能分工——刑事司法組織遵循勞動分工的原則
第五節刑事管轄權的劃分
第六節對各類人士和各種罪行的管轄權
第一編中古法國的刑事司法管轄
第一節中古法國司法機構的階段變遷:民事司法和刑事司法合一
第二節法院的區分:世俗裁判權和宗教裁判權
第三節王室司法管轄的發展
第二編程序
第一章封建法院的彈劾式訴訟
第一節引言
第二節指控
第三節證據理論
第四節現行犯
第五節基於懷疑的逮捕
第六節國家調查
第七節未決羈押與保釋
第八節拒絕出庭應訴
第二章糾問式訴訟的起源及其發展(13~14世紀)
第一節引言
第二節教會刑事訴訟
第三節國家公訴雛形在13世紀的誕生
第三節之一相同點:告發
第三節之二相同點:14世紀世俗審訊
第四節刑訊逼供
第五節檢察官
第六節最終變革——“普通程序”和“特別程序”
第三章法令下的法國刑事訴訟(15~16世紀)
第一節引言
第二節《1498年法令》與《1539年法令》:16世紀的刑事訴訟
第三節君士坦丁、迪穆蘭和皮埃爾·艾羅對《1539年法令》的批評
第四節16世紀的刑事訴訟程序與三級會議
第二部分刑事訴訟歷史(17世紀後期與18世紀)
第一編法國的《1670年法令》
第一章《1670年法令》的起草
第一節法典編纂計劃:科爾伯特、皮索爾、路易十四
第二節議會成員的請願書
第三節科爾伯特的計劃:司法委員會;初步人選
第四節高等法院的責任
第五節法案的討論:拉穆瓦尼翁與皮索爾
第二章《1670年法令》規定的訴訟程序
第一節引言
第二節管轄權規則
第三節程序
第四節司法保留和國王的令狀
第三章證明理論
第一節習慣法中的證明
第四章《1670年法令》對執法的影響
第一節法令規定的程序
第二節法令的實施情況
第三節司法中持續存在的缺陷:金錢問題、書面程序
第四節法令的影響和財政對於執行法令嚴格規定的效果
第五節對法令的評論
第二編歐洲刑事訴訟概覽
第一章其他國家的刑事訴訟
第一節引言
第二節意大利
第三節西班牙
第四節德國、荷蘭
第四節之一德國刑事訴訟程序附錄:15~18世紀
第五節英格蘭
第二章17世紀和18世紀的刑事訴訟與公眾意見
第一節17世紀的刑事訴訟接受度
第二節18世紀的哲學運動
第三節孟德斯鳩、貝卡利亞和伏爾泰作品中的刑法
第四節18世紀法學家的觀點
第五節達格索的改革
第六節改革精神的進步
第三部分法國大革命後的刑事訴訟史
第一編法國大革命時期的法律
第一章《1670年法令》的修改
第一節《1788年法令》
第二節《1789年請願書》
第三節受制憲會議影響的第一次改革·1789年10月8日至9日法令
第二章中間時期的法典
第一節陪審程序起源:1791年9月16日和29日的法律
第二節制憲會議對法案的討論:新舊原則間的爭鬥
第三節共和四年霧月三日《犯罪與刑罰法典》
第三章共和九年的法律
第一節共和九年雨月七日的法律:偵查法官·公訴人制度的再造·預審制度的變化
第二節審判陪審團:政治激情·盜匪
第三節共和九年雨月十八日的法律:特別法庭·“重罪”法庭的復闢
第二編法國1808年《重罪審理法典》
第一章《刑法典》的起草
第一節《刑法典》的起草·陪審團與《1670年法令》
第二節優選法院與上訴法院的“觀察意見”
第三節刑事法院的“觀察意見”
第四節陪審團與公法學家
第二章議會對陪審團的質疑
第一節議會關於刑法典草案的第一次討論·討論工作的中斷
第二節討論工作的恢復:大陪審團的廢除及小陪審團的保留
第三章《1670年法令》與《重罪審理法典》中的革命性條款
第一節檢察官和預審法官的分權
第二節預審中的文書與形式
第三節審前程序:自由心證
第四節特別法庭
第五節一事不再理、保留的司法權、恢復與修正
第四章法國1808年《重罪審理法典》後的刑事訴訟
第一節立法與司法裁判
第二節審判程序的變革
第三節預審的變革
第四節改革計劃
第五節最近的立法
第三編1800年後其他國家的刑事訴訟
第一節比較法的重要性:兩大法繫(1)結合糾問制與彈劾制;(2)源於英國法的彈劾制
第二節域外各國的立法
第三節歐洲法律體繫下起訴、預審、審判的主要特點
附錄
附錄A刑事訴訟的科學文獻
第一節刑事訴訟科學文獻目前的兩個時代:法國1808年《重罪審理法典》頒布前後
第二節第一時期(法典之前)的作者:評注者、實踐者與先驅者
第三節第二時期(法典之後)的作者:意大利、法國與德國
附錄B大陸法證據制度史
第一節思考證據時必須采取的三種視角
第二節證據制度歷史演進的四個階段
第三節兩種主要制度:法定證據與自由心證
第四節法定證據制度的起源
第五節四種證明方法;犯罪事實的證明;罪責的證明
第六節證言證明
第七節書證證明
第八節推定
第九節近因跡像
第十節遠因跡像
第十一節法國古代刑法中的法定證據
第十二節自由心證制度的起源
第十三節自由心證是“陪審團心證”
第十四節法定證據制度的消亡
譯者名單
譯後記
本書以歷史時期為線索,將歐洲大陸刑事訴訟制度變遷劃分為四個階段:早期刑事訴訟,13至17世紀,17世紀後期與18世紀,以及法國大革命後的刑事訴訟等。
原書篇幅近千頁,堪稱曠世巨著,作者筆力雄渾、視野廣闊,研究範圍涵蓋原始日耳曼法、羅馬法、中世紀教會法、法國大革命前後的歐陸諸國刑事訴訟法等,為讀者全面、深入地展現了從歐洲古代以來的刑事訴訟制度變遷歷史。
本書有助於我們了解刑事訴訟制度的起源發展,是研究刑事訴訟不可或缺的工具書。
(法)阿德瑪·艾斯梅因 著 郭爍 等 譯
作者簡介:阿德瑪.艾斯梅因(Adhemar Esmein,1848.2.1-1913.7.22),有名法制史學家、憲法學家。出生於法國夏朗德省圖韋拉克,1875年首次獲得教職,隨後在杜埃、巴黎任教。此後,他被選為法蘭西學院人文政治科學院院士。第一譯者簡介:郭爍,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國家“萬人計劃”青年撥尖人纔,中國政法大學“錢端升學者”,美國康奈爾大學訪向學者。